开发商出钱供电包干 新建小区居民用电更有保障

17.10.2014  11:27

  本报讯  (记者曹优生  通讯员温红)记者从市供电部门了解到,今年10月起,《梅州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自此我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将由供电企业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至目前,我市共有27个房地产项目签订了《供配电设施建设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286万平方米。

  记者从梅城芹洋半岛百汇嘉印项目处了解到,该项目是我市出台《办法》以来,首批采用“开发商出钱 、供电部门包干”新模式建设的住宅项目,目前处于图纸设计阶段。

  据了解,为解决我市住宅小区因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较低、容量不足,无法满足小区居民用电需要,导致供电故障频发、维护管理难、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2013年7月23日市府办印发了《办法》,目前已试行满一年。从目前情况看,试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近日,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试行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对《办法》按相关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施行改变了过去由开发单位自行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的模式,调整为开发单位支付资金、供电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及负责后续的维护、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的模式,解决了部分开发单位不按规范建设、业主不能对设施有效维护等问题,使住宅小区供电设施设备质量、运维水平得到提升,从而减少故障停电事件,提升了居民用电可靠性,实现了多方共赢。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测,今明两年梅州市新建住宅小区建设规模为385万平方米,将有越来越多的市民享受到此项政策带来的便利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