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推荐入选名单的公示

13.12.2016  02:35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2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6]72号)的安排,省教育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了网络评审和集中评审,经专家审议,确定推荐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作为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候选对象,报教育部审核。

现将上述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遴选材料持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向省教育厅高教处反映。  以个人名义来电来信的应具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来电来信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提出异议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 

联系电话:020-37629463,传真:020-37627963. 

附:各校申报材料点击查看地址: http://121.8.171.10:6002/Note/Ndetail?nid=21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