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创意策划方案及项目运营实施方案征集启事

01.12.2015  02:07

 

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创意策划方案

及项目运营实施方案 征集启事

  

  惠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人文资源,是粤港澳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为顺应和满足游客对惠州文化体验类旅游产品的需求,挖掘惠州西湖文化内涵,加快推进惠州西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惠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球公开征集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创意策划方案及项目运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基础条件

  (一)2014年全市接待游客近4000万人次。近五年来,游客年均增幅超过10%。全市三星以上旅游酒店54家,其中市区范围内21家,接待能力10000人次。中心城区范围内有内涵集中统一的水文化旅游资源,包括西湖、红花湖、金山湖、东江、西枝江等,但缺少大规模的针对游客而形成的旅游业态集聚区。

  (二)有相对集中的旅游消费形态。惠州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这个地方与众不同的地形与地貌,北面近山,东南面临海,江河湖海林瀑泉等形态各异的自然资源丰富,游客分布呈三足鼎立态势,相对集中在山区、沿海及城市中心区,旅游消费以消暑度假、温泉养生为主要表现形态。

  (三)文化底蕴深厚。惠州见之于文献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建城史始于隋代,超过1400年。这里自古货畅其流,人竞交集,民风开放大气,语言丰富多样,地方文化受中原文化和海派文化的影响至深,形成了以苏东坡为突出代表的文人耕读文化、罗浮山宗教文化、东江民俗文化、近代革命历史文化等大量的地方文化现象与物质或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二、方案要求

  (一)本启事征集的方案包含两个部分:一是100-120分钟的文化旅游剧目创意策划方案;二是项目运营实施方案。应征者可单独应征剧目创意策划方案或剧目运营实施方案,也可同时应征包括上述两个方案的综合方案。

  (二)剧目创意策划方案以利于市场运作为目标,要充分体现惠州本土文化特点,揉合进与西湖和惠州相关的地方文化元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重要历史人物及其事迹等,构思独特精妙、艺术形式新颖,能有别于国内同类性质的文化旅游项目,以最大限度吸引文化和旅游消费者的关注。

  (三)剧目运营实施方案要建立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考虑惠州文化旅游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前景,符合游客消费习惯及当前文化消费的潮流,尊重市场规律,要有明确的投资及运作主体、可行性及市场数据分析、成本概算、管理机制及风险提示等内容,要有中长期市场运作规划及商业模式分析等,以满足可操作及长久生存的要求,保证该剧目能成为在惠州立得住脚的文化产业品牌,带动并促进惠州文化旅游业态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品质层面上发展。

  (四)剧目创意方案、运营方案要在统一的演出场地上实现对接。根据现有的条件,西湖文化旅游剧目具体的演出场地(含地址及用地面积)由提供剧目创意方案和运营方案的创意和运营团队根据现场调研情况和西湖景区(含红花湖景区)的控规要求初步勘查、构思提出,要充分考虑交通、安保、消防、环境影响与人员疏散等问题。

  (五)剧目创意策划方案、运营实施方案都要形成完整的项目书,分摘要文本、完整文本进行制作。应征项目书应有文字说明和电脑效果图,如有必要,也可以通过视频进行展示,还可以根据方案制作相应的模型。

  (六)项目运营实施如需政府提供支持条件,可在方案中一并列明。需政府提供的便利支持条件应具体、详实,具可操作性,切忌空洞。

   三、征集对象

  (一)本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所有在文化旅游剧目方面有新构思、新创意或具有投资运作实力且有到惠州投资兴业意愿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联合体名义应征。特别鼓励在创意、构思方面有优势的个人、团队与在运营投资方面有经验、有实力的个人、团队强强联合,以联合体名义应征综合方案,以便于实现创意与运营的无缝对接。应征综合方案、且具有大型文化旅游或文化创意产业或相关联产业项目投资、运作成功经验者将优先考虑。

  (二)征集对象须提交的证明文件及法律文件

  1.以个人名义参加应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1)应征方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回乡证复印件或香港、澳门居民通行证复印件或经使、领馆认证的护照复印件等有效证明);

  (2)应征报名表;

  (3)应征方声明书;

  (4)其它可提供的支持材料。

  2. 团体或单位名义参加应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1)应征方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本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须授权代理人处理应征事宜的,则要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应征报名表;

  (5)应征方声明书;

  (6)其它可提供的支持材料。

  3.联合体名义参加应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应征方可以组成联合体应征。以自然人、法人或兼有两者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人,且必须确定其中1位成员作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应征、提交应征文件,以及与征集方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联合体名义参加应征须提交如下资料:

  (1)联合体所有成员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参照上述个人名义,法人参照上述团体或单位名义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2)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应征协议书;

  (3)应征报名表;

  (4)应征方声明书;

  (5)其它可提供的支持材料。

  四、截稿日期、投稿方式及地址

  (一)应征方可从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网址:www.hzcul.com)下载本征集启事及其附件;

  (二)截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以邮件邮递方式投稿者,日期以邮寄邮戳为准;以当面送达方式投稿者,以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应征方案送达征集方的日期为准。

  (三)投稿方法及地址:以邮件邮递方式投稿者,在邮件上注明“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创意策划及项目运营实施方案应征稿”字样。以送达方式投稿者,请于截稿日期前送达征集方。

  (四)所有应征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应征方应同时以电子版(DVD光盘或U盘存储)、纸质版(文本用纸规格均为A4尺寸,图纸规格为A3尺寸)各一式八份一同提交给征集方。如应征方提交模型,须与应征创意方案一同邮寄或送达征集方。

  联系方式:

  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4号楼负1楼惠州市文艺创作室)

  邮编:516003

  联系人:彭琼香

  联系电话:0752—2890298

  五、评审及方案采用

  (一)评审。征集方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公开的方式(恐涉商业机密)对应征的剧目创意策划方案、项目运营实施方案、综合方案三类分别进行初评和复评。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方案可行性、剧目创意创新性、方案实施前景、应征方项目运作经验、应征方投资实力及需政府支持的便利条件等因素,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初评,对三个类别各确定3个入围方案。确定入围方案后,征集方将组织入围方案应征方进行现场汇报评审(时间、地点等详细内容另行通知),由应征方通过PPT或视频等方式对方案进行演示、讲解,评审委员会将按得分高低及总体方案质量及可行性,每类别原则性确定1-2个优胜方案(如遇方案质量不高,名额将空缺)。

  (二)谈判。确定优胜方案后,征集方将分别与应征方进行对接、谈判,并鼓励优胜方案应征方之间根据各自优势互相谈判、对接、合作,允许应征方之间再次以合作、联合体方式提交最终应征方案。征集方将根据应征方最终提交的项目方案质量、应征方项目实施经验、投资意愿、市场前景及需政府支持配合条件等综合因素,不分类别最终确定3个候选方案,报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三)采用。经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最终确定采用方案,并由征集方与应征方签定项目投资运作协议。

  (四)奖励与补贴。征集方将对所有入围方案、优胜方案、候选方案及采用方案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补贴,采用方案补贴20万元,候选方案奖励补贴5万元,其余优胜方案及入围方案各奖励补贴1万元。以上奖励补贴不重复,奖励补贴数额均为税前,由奖励补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应征方自行缴交。

  六、其它要求

  (一)应征方须保证对提交的应征方案享有完整版权,如发现侵权、盗版等行为,征集方有权取消其评审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二)应征方须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评审资格。请应征方妥善投送应征材料,非征集方原因造成的应征材料丢失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若评审工作完成后出现入围方案应征方侵权、盗版或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征集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追回创意补贴。应征方还须承担由此给征集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征集方将向应征方到惠州考察调研提供必要的便利支持,如有需要可提前与征集方联络,应征方在惠州调研所需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本征集活动有关事项解释权归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点击“附件”即可下载)

  1.《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创意策划方案及项目运营实施方案》应征报名表

  2.《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创意策划方案及项目运营实施方案》应征方声明书

  3.《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创意策划方案及项目运营实施方案》联合体应征协议书

    

惠州西湖文化旅游剧目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