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创新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服务方式和载体
■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发言踊跃。林景余/摄
8月7日下午,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飚出席会议。省总及部分市区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交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工作情况,及进一步发挥工会律师团作用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修改《关于试行聘请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据介绍,《工作制度》将参照惠州市村委配置法制副主任的经验,聘请全省1400名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下企业普法或进行法律援助,调处企业劳动争议,化解劳资纠纷。由省总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每年考核监督,听取企业、企业工会和职工意见进行评估,奖惩有别。该制度试行期律师费用津贴暂定1万元/年,费用由省总工会承担。
黄业斌表示,聘请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在深圳已经试行一年,下一步,省总将结合深圳经验,进一步修订《工作制度》,同时加大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宣传力度、加大工会购买法律服务的力度,创新广东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服务方式和载体。
黄业斌还高度肯定了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工作,盛赞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事业心、责任心强,业务熟、能力强,为化解我省劳资纠纷作出了贡献,在全国工会系统和职工群众中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希望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有责任心、有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办案,要善于发现矛盾。
现场讨论
应将律师专业细分
“你什么时候参加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你对律师团的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现场,当来自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城市的12位工会律师发言时,黄业斌都会一一抛出问题,仔细聆听,重要处,认真记下笔记。
来自珠海的肖园园是个老工会律师了,她坦言对工会很有感情,从事律师团工作也很有成就感,成员们还建立了QQ群,交流办案信息,黄业斌笑着点评道:“这样的交流很好。我们可以考虑在全省建立一个律师团QQ群。”
提到办案经验时,在场律师纷纷发言,“企业工会委员的法律意识淡薄,要加强基层工会的法律培训。”“不要等到矛盾不可调和时再找我们,律师要提前介入。”
广州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继承律师指出,要建立工会和律师团的良性互动机制,比如联席、督促、问责机制,真正服务职工,不能让律师成为“摆设”,“我曾被聘为一家行业工会的法律专家,但几年来,这个行业工会主席只问过我一个法律问题,还是关于买房的。”
“不错,刘律师的建议很有建设性。”黄业斌赞许道。
来自东莞的谭春松律师则表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应将律师专业细分,“工伤案的,就直接找擅打工伤官司的律师,更有效率。”
还有律师提出要创新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宣传方式,“现在的工人90后居多,爱玩手机,要是发一条微信,就能得到法律援助,将大大提高律师团受众的覆盖面。”
“是啊,我们要建成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品牌,在工人、老板、仲裁机构、法院形成影响力,让年轻的律师以加入律师团为荣。”广东省首届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胡芳军说。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