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巧利:规范全国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管理

07.03.2018  13:41

■全国政协委员、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巧利  受访者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吕晓敢)带着东莞人民的嘱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巧利积极履职,她提交了一份提案——《关于规范全国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管理的提案》。《提案》提出,需规范全国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管理,以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全国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管理需加强

张巧利介绍,目前在我国因吸毒成瘾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但患有艾滋病、肺结核、肝炎等严重传染病及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或因身体残疾不适合在公安监管场所羁押的违法人员(以下简称“病残违法人员”)为数不少。对这类人群如何做到既有效监管,确保社会的平安稳定,同时又要对其所患疾病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以保障其健康权,是各级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张巧利告诉记者,为切实解决该类人员收治场所问题,自2014年以来,中央和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先后下发了有关通知,要求全国以地市为单位建设监管医院(病区)收治患重大疾病的违法犯罪人员。

此后,根据中央的精神,各地也相继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开展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工作,按照“公安机关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原则,加强了对病残违法人员的收治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在对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管理方面仍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建设保障经费不足、因病死亡处置难等问题。

理顺管理体制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管理,张巧利建议:

一是加强立法保障。建议国家尽早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的法律性质、地位,以及建设标准、保障、死亡处置等。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建议国家编制办、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出台文件,明确全国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的机构编制、职能、管理体制、经费保障体制等问题。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建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公安部联合出台文件,明确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的建设标准;同时,将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建设项目纳入中央投资项目计划,由中央财政对全国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建设予以补助。

四是加强日常运转经费保障。建议国家出台病残违法人员收治场所经费保障政策,明确收治场所的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对收治的病残违法人员患病住院治疗费用建立财政和社保共同承担、分类保障机制,对执勤民警、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设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