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又败给王老吉:被判赔500万元并道歉
加多宝又败给王老吉:被判赔500万元并道歉
来源:南方日报
[摘要]加多宝连败20场,面临的赔偿额已经接近50亿元。
南方日报讯(记者/牛思远)3月7日晚间,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诉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胜佳超市”)、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石牌东分店(“胜佳超市石牌东分店”)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一审法院判定,广东加多宝公司及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佳超市)等涉嫌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广东加多宝公司赔偿王老吉方500万元,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道歉。
“10罐7罐”案加多宝再次败诉 将赔500万元并登报公开道歉
早在2014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民事判决“{(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499号”},要求加多宝停止宣传虚假广告语,并立即销毁含有涉案虚假广告语的宣传物品;被告胜佳超市石牌东分店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包装上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的加多宝红罐凉茶,并立即停止使用印有“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纸牌;广东加多宝赔偿原告王老吉方500万元,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头版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此次终审,广东省高院就上述一审判决给予维持,指出“广东加多宝公司发布本案争议广告的目的,不仅仅是宣传自己的商品,而是通过广告宣传谋取更多市场交易机会,影响消费者选择权并获取竞争优势。争议广告由于内容表达上的不完全真实,不恰当地遗漏有关‘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及其产品载体的重要信息,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同时也损害了王老吉方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虚假宣传”。
两大凉茶纠纷官司王老吉连胜20场 加多宝或将面临50亿元赔偿额
据了解,此案为进入2016年凉茶纠纷案中的第一个宣判案件。至此,在已判罚的凉茶官司案件中,加多宝出现20连败。王老吉大健康方面称,目前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加多宝面临的赔偿额已经接近50亿元。
AC尼尔森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在整体饮料市场增长缓慢的情况下,凉茶行业逆势增长,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王老吉方面表示,在连赢20场官司后,商标、红罐、“怕上火”广告语、配方四大核心资产全部归位,品牌资产进一步增强。
“王老吉通过持续营销创新,打造年轻化、时尚化、国际化的品牌形象,已然巩固了凉茶行业第一品牌地位。”王老吉大健康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王老吉终端销售网点已达600万,其中商超、批发、小店等渠道铺货率均达85%,餐饮渠道达到60%。(责任编辑: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