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加大督办力度推进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
今年,省厅安排惠州市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任务12.52万亩。截止8月10日,惠州市完成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9.08万亩,占面积任务的72.52%。其中龙门县超额完成任务(下达任务为0.7万亩,完成1.7万亩),完成率为243%;惠城区、惠阳区全面完成任务;惠东县完成67.07%;博罗县完成69.4%。
惠州市收到《关于请加快完成2015年度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任务的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均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督办参与有关督促工作。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林业局、县(区)分管领导、县(区)林业局长参加的全市扩面工作推进会,要求市林业局和各县(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的完成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任务。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实行工作任务、时间倒逼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扩面”工作。各县(区)把扩面任务逐一分解到乡镇,乡镇再把任务分解到村(组),同时,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使镇(村)成为扩面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力参与到“扩面”工作中来。林业部门实行局长总负责、分片包干的工作责任制度,对每个镇(办)和村(组)派驻林业技术骨干蹲点,与镇、村干部和相关人员一起逐村逐地调查,详细核实山头地块情况。为如期完成“扩面”工作,各县(区)加大了经费的支持力度。惠阳区按“扩面”任务每亩10元补助标准下发各镇(办)作为工作经费,以加大工作突破力度;惠东县、博罗县以每“扩面”一亩奖励5元的标准激发广大村民的积极性;龙门县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按完成界定面积每亩补助0.5元落实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各乡镇可在生态公益林镇级管理经费中支付。此外,各县区增派技术人员充实到一线,在车辆等装备器材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从而激发镇、村干部“扩面”积极性,保证了“扩面”工作加快推进。
8月11-12日,省林业厅派出督导组到惠州市检查督导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检查组在听取惠州市林业局汇报后,深入惠东、惠阳生态公益林扩面现场检查,充分肯定了惠州市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惠州市及各县(市、区)继续加劲,克服困难,加强宣传,强化措施,统筹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惠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