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局“五举措”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工作

19.10.2016  12:39

   为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清远市质监局多措并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培养合理、规范、有序运行的检验检测市场,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业在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强市活动中的支撑作用和服务效能,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制订了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能力。 要求行政监管人员吃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掌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点,进一步增强证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通力合作,监管到位。 市、县两级局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工作。在全市64家获证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行政检查和技术检查。行政检查覆盖率为100%,并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辖区内的13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检查,技术检查采取联动检查的方式,由市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组由市县行政监管人员以及邀请的技术专家共同组成,抽查机构涵盖食品、农产品、机动车、疾控、环保等行业领域,技术检查覆盖率达到20.3%。

    四、履职尽责,监管留痕。 为确保证后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推行“痕迹化”监管模式,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记录、记录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并建立日常监管资料库,助推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通报情况,推动监管。 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报县级资质认定监管部门和各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一是着力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及时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自觉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二是着力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机构属地监管的认识,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守土有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履职监管到位。

(清远市局  罗志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