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专题部署加快推动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

25.11.2014  14:12

省安全监管局专题部署加快推动

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

 

11月24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晗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局改革办以及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关于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局副厅级以上领导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黄晗指出,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举措。我省作为全国8个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各单位认真按照《广东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特别是局机关各处室(单位)按照《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1+9+3”)工作台帐》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项改革工作,目前总体进展顺利,相关制度创新成果已初步成型,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以及个别改革措施缺乏创新、站位不高等问题。

黄晗强调,国家选择广东作为试点,相关改革方案也报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同意,并允许广东“先行先试”。对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高度,站在全局层面考虑,搞好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全省改革试点工作;要围绕“1+9+3”的改革框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拓展改革内容,创新改革举措,深化改革工作;要切实强化协调指导,推动省直相关单位以及市、县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搞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黄晗要求,当前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坚持依法改革。要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律的框架下推进和实施改革工作,做好改革配套政策的细化,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责任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等制度的制定。二是强化协调指导。要加强对各地以上市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点面结合,共同推进,形成改革合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按照“1+9+3”工作台帐明确的改革任务和时间节点,定期检查通报各专项改革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营造改革氛围。要注重做好宣传和总结推广工作,充分掌握全省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改革领域试点的工作情况,挖掘各地、各部门试点工作中的亮点,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改革工作走向深入。(局改革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