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要加班?别纠结!广州连加八天平均可拿近七千元

29.09.2017  13:48

大洋网讯 今年的国庆“黄金周”正好“”上了农历的中秋节,连休8天,劳动者的加班费计算也有了新变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10月1日到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到4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5日到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以广州为例,2016年广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25元,10月1日至4日,节假日每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300%,4天至少可获得4096.5元;

10月5日至8日,每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200%,4天至少可以获得2731元。

综上,如果8天全加班且没有补休,平均可拿到6827.5元的加班费。

综合自新华社、金羊网

广报编辑 周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