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再动员,再部署,全力以赴推进深化林改各项工作
2014年以来,怀集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全省现场会精神,高位推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深化林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全县完成外业勘界179.9万亩,完成集体林权登记发证14633本,面积106.9万亩。新增调处办结山林纠纷案件24宗。共办理林权流转5100多宗,流转面积84.6万亩;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94宗,涉及林地面积68.2万亩,贷款金额10.5亿元。至2014年底,全县林下经济产值达5.4亿元,建立专业合作社16个。其中怀集县福盛药业公司是省农业龙头企业,在甘洒、凤岗等7个乡镇设立了19个林业合作分社,建立起“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生产模式,发展种植中草药5万亩,年产销药材3万吨,年实现销售收入超亿元,极大地带动了全县林下经济和林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根据省厅推进深化林改工作要求,怀集县迅速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的深化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各镇(乡)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抓好辖区的有关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促进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针对全县深化林改工作实际,怀集鲜明提出突出“三导”方针、落实“三放”措施。“三导”方针就是: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林改政策的宣传引导。“三放”措施就是:按照国家林改政策,抓住明晰产权、确权到户这个核心,把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交给农民,让农民放手发展;本着“生态受保护、群众得实惠”的目的,大力扶持农民发展林下种养业,拓宽致富新路子,让农民放胆经营;建立“双层经营、双层管护”机制,让农民放心管理。在“三导”、“三放”的指导下,县政府与各镇(乡)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责任。各镇(乡)也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签订落实镇村责任书,真正明确了深化林改工作的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导,狠抓进度。全县深化林改工作通过建立倒逼工作机制和领导挂点督导制度,实行“每周一督查、两周一通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调研督导。同时,县林业局成立督导组、内业组和4个外业工作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挂镇督导,主动到镇、村协调做好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全力督导深化林改工作。各督导工作小组分别深入到有关镇村,跟班工作,严格把关,指导各镇(乡)结合实际先易后难、循序推进,做到明晰一块、发证一块。
(四)落实经费,做好保障。为确保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专门安排100万元作为2014年深化林改工作经费,该经费已全部划拨到各镇(乡)。同时,我局调配25万元油卡发放至各镇(乡)作为深化林改工作车辆用油,有效保障林改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县林业局利用宣传媒体,动用宣传车深人到各村、社广泛宣传林改的有关政策,使林改政策深入人心。林改工作人员深入山头地块,实地调查了解,现场核实和调解,确保林改工作质量。
(五)加强内业,确保质量。在深化林改工作中,全县抽调12名技术人员,配置13台电脑,6台打印机,3台复印机,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抓好林改资料内业审核工作,对各镇(乡)送上的草表及申请地形图及时进行电脑录入及地形勾绘,符合发证条件的报县政府审定后核发林权证。同时积极做好林改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安排专门的档案室并添置全新的档案柜,将原有和近期林权证档案进行全面的重新整理,做到档案资料有专柜存放、有专人管理,并完善林权档案的归档、保管、移交和使用制度,力求做到林权档案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怀集县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省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县林改基础较差,历史欠账大,到2013年底全县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发证面积不足全部林改面积的四分之一;二是我县林地面积大,涉及外业任务重,加上2014年又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之年,部分村干部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识不够深,重视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推进;三是工作经费缺口较大,阻碍了全县深化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阶段,怀县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林权登记发证。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林农申办林权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整合全县林业技术力量,加大外业勘界的工作力度,确保外业勘界的进度和质量;三是抓好内业整理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林权证发证进度;四是继续强化督查,坚持原则,严格把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保证林权证资料的真实性,确保登记换发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五是继续争取县政府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登记换发证工作顺利开展,争取在今年底圆满完成我县深化林改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