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创新发展 广东推出十项税收新政
4月1日起所有小微企业均可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
为助力创新发展,广东国税、广东地税重磅推出服务广东创新发展的10项措施(下称“创10条”,具体内容附后)。
日前,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保监局联合举办税收服务“双创”春笋行动暨第25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中,全 面推开营改增试点8项承诺、税收助力广东创新发展10项措施正式发布,“税收服务中国青创板”、“税保合作”两大项目正式启动,均为广东首创的税收助力创业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流程不变
其中,“推出营改增八条服务承诺”是落实营改增助力供给侧改革的内容。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由征收营 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二手房转让也改缴增值税。“营改增8项服务承诺”提出,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等部门代为征收二手房交易、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的增 值税,保持征收机关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征收流程不变,延续个人销售、出租住房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相关交易改征增值税后税负有所降低。
“营改增8项服务承诺”也提出构建电子税务局,据透露,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将于2016年5月与营改增同步上线使用。未来将逐步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查询,提供24小时无忧办税服务。
优惠政策会自动告知纳税人
广东“税保合作”,也是“创10条”的第七条。广东“税保合作”是全国首个由省级税务部门与省级保监部门联合,为纳税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保证保险服务的项目,将推动税务部门与保险机构共享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相关生产经营数据和保险产品信息,是继金融业以后,纳税信用与企业融资相结合 在保险业应用的扩大版、升级版。
据透露,此前,广东国税、地税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试点推出银税合作服务,先后与29家省级银行机构签署协议。目前,仅2015年全省“银税互动”发放贷款近150亿元,受惠企业超6400户。
“创10条”提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税务部门称,将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醒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实现自动提醒和告知、纳税人自我 判断、优惠自动计算,将过去纳税人主动申请享受优惠,转变为税务机关主动、及时给予纳税人优惠,实现小微政策“速递”精准化。同时,减并纳税申报次数,从 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小微企业均可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办税负担。
扶持创新发展 十项具体措施
●落实营改增助力供给侧改革
●组建专家团队落实普惠性税收政策
●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
●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实行企业所得税“先享受后备案”
●免费提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辅助软件
●推出“税保合作”“银税互动”
等特色信用服务
●打造“电子税务局”
●推行电子(网络)发票
●国地税线上线下联合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