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热议新《劳动合同法》聚焦生存状态

08.07.2014  12:30

 

今年7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实施,这是《劳动合同法》自2007年7月颁布以来第一次修改,劳务派遣是本次修改的内容聚焦点。

决定》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实施以及“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并进一步解释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不管是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还是对劳务派遣岗位进行更加严格地限定,对劳务派遣工的待遇进行更加明确地说明,《决定》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我国数千万的劳务派遣工而言都是一个福音。

那么,在《决定》实施以前,劳务派遣工的生存状态如何?《决定》的实施又将给他们带来怎样的改变?带着以上问题,记者对多个行业领域的劳务派遣工进行了采访。

八年“抗战” 才有机会“升级”正式工

6月初,在国内某大型航空公司N公司呼叫中心工作的范月月果断地选择了辞职。其时,距离她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的劳动期限尚有一年,距离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的7月1日不足一个月。

我知道新劳动合同法要实施了,但那又怎么样呢?仅仅N公司的呼叫中心就有500多个劳务派遣工,如果新法真的管用的话,N公司估计得倒台了……我没觉得自己在这个当口离开有什么遗憾的,因为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工作照样累,前途照样没什么希望。

7月3日下午,面对记者的采访,范月月毫不掩饰自己对新劳动合同法现实作用的怀疑。她说:“我昨天晚上还跟一帮老同事打球,没听她们说公司有什么动静。能有什么动静呢?很早前就听说要同工同酬,后来不也是不了了之了。

2007年7月,范月月通过网络招聘进入N公司呼叫中心工作,8月与广州市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跟我一块进去的有100多个人,全部都是劳务派遣工。”刚进入公司时,范月月只是一名普通的接线员,主要负责机票销售、会员服务和受理投诉等工作,每个星期平均上2-4个夜班,工资的高低跟每月接电话的数量和销售机票的情况等绩效直接相关。

范月月说,N公司每年都会对员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职位晋升与否。“我们呼叫中心有五个晋升级别,接线员、班组长、值班经理、副科长和科长,一般升到值班经理之后再往上就比较难了”。“公司近几年规定说劳务派遣工工作满八年就可以申请转成正式工。但是全公司有不少工作满八年的,只听说有一个已经升级到科长的同事有可能会被转成正式工。

在那么多劳务派遣工里面,我不是最拔尖的,工作6年才做了一个班组长,想要升科长、转正式工比登天还难。我从来没想过。”范月月告诉记者,她接下来最想找一个朝九晚五正点上下班的工作,去一个小公司也没关系,“劳务派遣工最多的,往往是大公司。

单位的正式工几乎不用做什么事

丁贾楠是国内某基础电信运营商广州分公司市场部的员工,他告诉记者,公司市场部有100多名员工,有三种用工方式:正式工、劳务派遣工和第三方员工。其中劳务派遣工最多,“占大头”。

丁贾楠说,据他了解,整个广州分公司都是劳务派遣工的“天下”,在所有用工方式当中,劳务派遣工所占份额有80%左右。“公司的正式工几乎不用做什么事,大部分工作都是劳务派遣工在做。”不但如此,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员工的工作考核机制也不一样,“正式工几乎没有什么考核,如果只是求个安安稳稳的饭碗,每天不做事也是一样过。”劳务派遣工则有一套非常细致的工作考核标准,“我们是靠考核吃饭的,不努力就拿不到什么工资;够努力的话有时候工资拿得比正式工还多。

在丁贾楠看来,公司的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在待遇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福利方面,“正式工有的福利我们也有,只是份额不一样多。比如正式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20%,劳务派遣工只有12%。还有各种补贴,劳务派遣工也都有,就是没有正式工那么高。

对于刚刚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丁贾楠表示知道,但并不十分了解,但他的同事很多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新的法律。

丁贾楠现在最希望的是在今年10月份的考核中能拿到一个好成绩,这样的话能够转正的机会就会大很多。“公司每两年就会对劳务派遣工进行一次评级,成绩好的就有可能转为正式工。但是我没有什么后台,估计转正还得再等一年。”不过,从去年开始,公司就没再招聘劳务派遣工,并且公司的转正名额好像有所增多,“这也许是新法的作用吧,公司已经在慢慢地消化掉我们这些劳务派遣工了。

 

入职四年 多次申请终未获批入工会

2009年7月,通过朋友介绍,陈明刚得到了中设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面试机会,并成功入围,被派往广州办事处负责销售业务。“刚开始的时候觉得特别高兴,因为对方是一个很大的央企啊,觉得自己前途一下子特别光明”。
  可是,这种“光明”并没有持续很久。在北京培训一个月后,要签订劳动合同时,陈明刚被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为了便于管理,公司对各个省市的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是采用人事外包制,“当时他们告诉我这只是公司的管理制度而已,人事外包人员和其他员工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

2009年8月,根据公司要求,回到广州的陈明刚与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专门做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工作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后来,陈明刚渐渐发现,他这种人事外包的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一点都不一样。“工作四年了,公司从来没有为我办过工作证,也没有岗位职责说明。入职一年后我便提出了加入公司工会,递交了申请书,公司一直拖着不批复。并且四年来我的岗位一直都是销售助理,工资除了比刚进来时多了500块补贴之外也没有其他变动。

整个广州办事处常驻员工只有陈明刚和另外一个女孩子,“业务忙的话北京的同事也会过来参与,但都是短期的,平常的话广州这边的业务几乎都是我一个人在负责。”在他看来,自己的工作量和所享有的薪资待遇严重不平衡。

陈明刚说,事实上人事外包并没有使公司的管理更加规范,“面试时谈的基本工资是4500块一个月,但公司说为了方便某些操作,劳动合同上只能写2500块。可是后来他们竟然是按照2500元的基数来给我买社保的,我问原因,公司回复说是劳务派遣公司搞错了,等第二年的时候会纠正过来,但并没有给我什么补偿。

今年6月9日,距离劳动合同期限还有一年有余的陈明刚突然收到了单位发来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我知道7月1日过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就实施了,里面有要求劳务派遣工有同工同酬的权利。我还想着以后终于可以涨工资了,可没想到公司在这个时候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

这份通知彻底打破了陈明刚多年以来的忍受底线,他发誓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四年生活老师 原来只是个辅助岗

6月底的最后几天,中山某技师学院的生活老师刘峥一直是在暗自期待中度过的。“有一次在微信上无意间看到新劳动合同法7月1号要实施了,里面说劳务派遣工要同工同酬,我们肯定要涨工资了!”刘峥说,自己期待的不止是涨工资,她还盘算着,如果生活老师超出了劳务派遣工“三性”的范围,说不定学校会把自己转成正式的合同工。

刘峥的老公张凯告诉记者:“她一连好几天都喜气洋洋的,回到家就给我唠叨,说等涨了工资,转了合同工,就把儿子从老家接来中山读幼儿园。

4年前,刘峥通过朋友介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被聘为中山某技师学院的生活老师。“我们其实就是宿舍管理员,主要负责学生们生活方面的管理工作。”刘峥说,学校发给她们的工作牌上标注的岗位是“教师”,岗位工作流程上称她们为“生活老师”。

刘峥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凭空期待,而是认真研究新劳动合同法之后得出的结论。“新法里面规定了劳务派遣工有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现在学校里跟我做一样工作的合同工,工资至少比我多800块呢。那按规定我们7月1号之后会涨工资的嘛!

7月1日,期盼多日的刘峥一早就去小组长处询问:“最近新颁布了一个法律好像是专门针对我们外派工的,那我们的工资是不是会根据这个法律上升一些啊?”小组长的回复却给她浇了一大盆冷水,“她说这个法律不是针对我们的,跟我们没关系。我问她明明是针对劳务派遣的规定,为什么会跟我们没关系?她就不吭声了。”刘峥说。她的情绪听起来已不似几日前那么兴奋,而是带着几分担忧和愤懑。

该校党群部宫(音)主任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学校领导已经组织校内主要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新法的规定,并已经开始跟学校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讨论。“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具体安排方案肯定是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的,学校没权利单方面决定,这些工作都在进行中。”她说:“宿舍管理员等事务性的工作岗位都属于辅助性岗位范畴,学校并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情况。

对于宫主任的这一说法,刘峥表示不认同,她说:“我觉得学校就是培养学生,专业指导和生活指导都是培养的一部分,所以生活老师也应该算是主营业务岗位,怎么会是辅助性岗位呢?” (应被采访者对象要求,文中所用人名皆为化名)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