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包容性发展”开启“十三五”幸福之门
发展既是经济的发展,也是社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发展必须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十三五”规划必将是一个遵循社会规律,践行包容性发展的规划,具有权利公平、规则公正,成果共享、共同富裕,利益共容、价值共建三大特征。
权利公平、规则公正
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必须坚持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是要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此,一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捍卫法律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三是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拥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成果共享、共同富裕
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发展的主体是人,发展的目的也是人。“十三五”期间,我们将使中国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要求经济发展成果必须惠及全体人民,“不能出现有人掉队”。在我国现实条件下,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他在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为此,一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采取有效措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实效的方针,建成“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核心,以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为着力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取得新突破,稳步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差距问题。四是要坚持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宜居城市。最终是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分享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分享发展红利,形成最大公约数,实现共同富裕,建成不分地域、不分群体、不分层级、不分民族的全面小康。
利益共容、价值共建
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必须坚持利益共容,让人民群众共建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着重强调必须“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主体、认识主体和价值主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内源性推动力。人民群众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主体,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主体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主体。只有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实现中国梦是自己的利益所系、幸福所在、未来所寓,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为此,一是要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广泛听取不同方面、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协调各阶层群众利益,把全体人民团结成为“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二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和弘扬主流价值,凝聚价值共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是“包容性发展”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包容性发展”的积极实践者。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也是总书记对“十三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十三五”规划将积极推动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环境,人民拥有广泛的价值共识和共同的价值追求,共同参与发展进程、共同享有发展成果、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均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