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丢失包裹价值2230元 圆通速递只肯赔500元
深圳晚报讯 (见习记者 罗明) 近日,家住南山某小区的杨小姐报料称,今年1月份,圆通速递快递员在没有电话通知她的情况下,将装有价值2230元物品的包裹放到小区门卫室一拐角的走廊上,最后导致包裹丢失。之后,她多次与圆通速递沟通,而对方只愿赔偿500元。深晚记者致电圆通速递客服了解到,确实因快递员操作不规范导致包裹丢失,圆通速递愿意赔偿客户500元。
事主称快递员没有电话通知而随意放置包裹
杨小姐告诉深晚记者,今年1月份,她网上购买了共计价值2230元的护肤品和粉底液。卖方在陕西转运,并于1月15日通过圆通速递把价值2230元的物品寄给杨小姐。1月18日晚,杨小姐发现圆通速递的快递员在当天上午11时31分发来一条信息,称快递放在门口保安处。杨小姐随即到小区门卫处取包裹。
杨小姐介绍,她所住小区没有快递柜,门卫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残障人士,也不会代收包裹。而且,在门卫处集中放包裹的走廊没有监控。“之前有快递寄来,快递员电话通知我,我都会让快递员放到附近的快递点。”杨小姐说。
杨小姐介绍,当天在门卫走廊处并没有找到包裹。于是,她联系了快递员,快递员则让她跟圆通速递客服联系。她与客服电话沟通后,客服告知快递员已经确认她的包裹丢失。杨小姐表示,1月19日,卖方已经把包裹清单跟她的转账凭证报给了货运方。随后,卖方告知她,圆通速递会按原价赔偿。但是,之后杨小姐与圆通速递客服多次沟通后,圆通速递最多只愿赔偿500元。
快递公司确认快递员不规范操作致包裹丢失
3月12日下午,深圳晚报记者致电圆通速递客服电话95554,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核实,是快递员操作不规范才导致包裹丢失。该工作人员表示,快递员没有征得客户同意,擅自把包裹放到小区门卫室,快递公司愿意承担责任。关于赔偿,快递公司会根据客户是否保价,客户提供货物价值清单赔偿。对于此事,快递公司愿意赔偿500元给客户。
针对此事,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颜昭雄介绍,事情虽然比较清楚,快递公司事后也承认快递员操作不规范,但从法律关系上讲并不简单。买家,也就是收件人,和快递公司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买家没收到货,可以要求卖家再次发货,不一定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在这次纠纷中,买家似乎只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卖家也积极配合索赔,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买家有权索赔。即便如此,多数快递公司还是会提出货物没保价,因此拒绝按原价赔偿。过往的一些案件中,法院在多数判决中认为,快递公司拟定的条款属免责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快递暂行条例》已从2018年5月开始施行,如果快递公司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应该可以认为相关格式条款有效。在本案中,考虑到投递物品不属价值超一般人预期的物品,寄件人没有保价也可以理解,再结合快递丢失与快递员严重过错有关,快递公司也未能证明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该律师认为,快递公司应该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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