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900t化工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揭阳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了揭阳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900t化工码头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5月14日,我厅组织揭阳市环境保护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经审议,我厅拟不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0-85513795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便民办事窗口环境监察局值班人员(邮编510630)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揭阳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900t化工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塔岗村南的榕江边
建设单位:揭阳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二、项目概况
2012年4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2〕176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为揭阳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码头建设900t级泊位1个,设计年周转量为13.2万吨,主要承担液体化工品水路卸船任务,不设装船工艺,输送到后方仓库的化工品采用汽车陆运方式运走。
项目码头面装卸区设污水收集管,冲洗水、初期雨污水收集后经排水管泵至化工品库与厂区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厂区设置了一个320m3的事故应急池。
项目选用性能、材料良好的输液设备、管道、阀门,在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杜绝管线、阀门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减少码头作业时化学气体的挥发、泄露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通过设备选型、减振、消声、隔声、合理布局、限制到达港内船舶鸣笛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含油污泥、废纱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上门收运。
制定了《揭阳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码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备稿)》,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报揭东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JDHB-201202)。
三、公众参与情况
验收调查单位共发放45份个人《公众意见调查表》及8份单位《单位意见调查表》,回收41份有效公众调查表及8份有效单位调查表,100%被调查的公众及单位均对项目的建设表示认可。
四、验收不合格的原因
(一)建设单位虽然在码头面装卸区设置了污水收集管,但收集管道不能满足液体化学品泄漏以及事故消防废水的收集,不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二)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
(三)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缺少含油废物、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等证明材料。
(四)《公众意见调查表》未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环保工作的满意程度及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未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有关要求,主动公开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全本。
五、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听证申请。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