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资金用于省属高校化解基建债务补助安排方案的公示

22.02.2017  20:15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整合资金用于省属高校化解基建债务补助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月20日至2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窦体阳,电话:020-37627092,传真:37627800。

 

  附件: 整合资金用于高校化解基建债务补助安排建议方案.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