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万顷沙镇辖内旅游景区全部暂停营业
南沙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文化旅游防控组关于加强 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疫情防控 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广电旅游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分级分类防控有关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广州市体育局关于体育场馆贯彻落实市防控指挥部15号通告有关措施的通知》(穗体产〔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疫情防控
(一)即日起万顷沙镇辖内旅游景区全部暂停营业;全区图书馆(含镇街分馆)、文化馆(含镇街分站)全部暂停开放;全区密闭娱乐场所(网吧、歌舞娱乐场所〈KTV〉、游艺场所、电影院、剧院等)暂停营业。
(二)全区其他区域各类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1.旅游景区密闭室内部分暂停营业。
2.旅游景区室外部分限流50%,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3.旅行社带头不组团离穗、不出省旅游。
(三)全区各类体育场所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1.全区室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含室外)暂停对外开放,加强消杀管理。
2.全区户外体育场地(不含室外游泳池)、设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继续实施在线预约、错峰、75%人员限流、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场地消杀等前提下的对社会开放。
3.全区青少年业余体校教练员暂停进入校园开展训练工作。全区聚集性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与群众体育活动暂停。
二、全区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开放期间继续严格落实防疫“六要”
一要佩戴口罩——市民群众进入文化旅游体育场所时,需戴好口罩方可接待,如未戴上口罩的由工作人员加以提醒;同时加大宣传,提醒注意常通风、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二要测量体温——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经营单位需配备测温仪器,对进入场所人员一律要做好体温测量工作,对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暂不接待,并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三要扫健康码——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经营单位要落实“通行健康码”管理措施。相关场所未申请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的,需及时向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并张贴在场所入口显眼处供扫码使用,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要落实进场人员信息登记。对进入场所的市民群众一律扫健康码或由其个人出示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状态后方可接待。
四要隔开距离——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经营单位接待市民群众时,提醒其在入口处保持“一米线”间距,全程注意保持社交距离。
五要设限人流——在做好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的前提下,文化旅游场所经营单位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体育场所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
六要接种疫苗——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疫苗接种宣传,鼓励从业人员在没有接种禁忌症情况下,按照“应接尽接”原则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升文化旅游体育场所从业人群的接种率,助力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三、要严格落实镇街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风险研判,牵头会属地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的督导检查,加强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并于每天上午12点前及时向我组反馈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我组将对各镇街文旅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以上管控措施,依据上级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以上场所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防控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