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区去年收超生罚款6.5亿 未公布费用去向
广州市财政局在今年年初曾表示,广州12个区市今后或将试行每年定期晒出社会抚养费账本。近日,广州市越秀、荔湾、海珠、白云、番禺、花都和黄埔等7个区在各自的人口和计生局网站上公布了2013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征收标准以及相关依据。
记者发现,对比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各区2013年的征收总额均有上升,7个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为6.57亿元,比2012年广州12区市征收的4.75亿元还多了1.82亿元。超生罚款被用去哪里了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但此次各区公布的账本中,并没有透露社会抚养费的去向。
白云海珠花都暂居前三位
根据7个区公布的2013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白云区以1.96亿元暂居首位,海珠区以1.17亿元暂时排在第二,而花都区也以9635.18万元位居第三。2012年位于全市三甲之内的番禺区则以8834万元暂居第五位。
海珠区增加金额最大
对比2012年的情况,在2013年度的排名中,排名第二的海珠区、排第四的越秀区和排名第六的荔湾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均以倍数增长,海珠区以2.7倍的增幅暂居增幅榜榜首,越秀区、荔湾区分别以2.4倍、2.2倍紧随其后。
在实际增长金额中,海珠区是增长最大的区,增长金额为8563万元,白云区则增长7785万元排名第二位,越秀区以增长6725万元排名第三位。
各区征收基数相近
根据各区公布的2013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发现7个区的城镇居民征收基数相差不大,均在3万元至4万元之间。其中,越秀区以38722元成为目前全市征收基数最高的区,而花都区则以32112元暂位全市征收基数最低的区,首尾两区相差6610元。
白云、花都等区还公布了农村居民的征收基数,大部分农村居民的征收基数均过万元,花都区梯面镇的征收基数为9132元,暂为最低。
此外,海珠区和黄埔区在账本中还公布了今年的征收基数。海珠区201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是39261元,比2013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35645元提高了3616元,黄埔区2014年的征收基数为38812元,其去年的征收基数为35273元。
截至昨日21时记者发稿时,萝岗区、天河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均未对外公布2013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征收标准:最高可罚基数九倍以下
荔湾、黄埔、番禺、白云等区市的征收标准是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若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
而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条例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条例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条例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