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托利益链”催生租小孩生意
当外地病患慕名到北京各大医院看病时,往往会碰到一些搭讪的陌生人,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被“医托”忽悠,被带往一些不知名的诊所就医,并付出高额的挂号和医药费。昨天上午,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医托”诈骗案件,“医托”们共骗取60余名被害人钱款29万余元。“医托”、“托头”、诊所和聘用医生构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利用精心设计的陷阱共同分享病患钱财这块“蛋糕”。此外,当“医托”用欺骗手段骗取外地病患钱财时,还有一些人“另辟蹊径”,以向“医托”租借孩子的方式,从“医托”手里挣钱。昨天,共有15名被告当庭受审。
案情
60余人被骗取29万元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医托”诈骗案件。经查,被告人赵某等7人于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间,违反国家规定,承包位于望京的杏林仁海诊所中医科不同科室,雇用被告人医生吕某等4人,组织“医托”被告人黄某等7人(其中4人另案处理),在北医三院、儿童医院、同仁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中医医院等各大医院附近,将主要是外地来京的病患骗往杏林仁海诊所,采取夸大医生身份和治疗效果、开具不明配方高价中药等方式,共骗取6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9万余元。被告人王某作为诊所财务,负责收取被害人钱款,为“医托”提成等工作。15名被告人中,4名医生被告年龄均偏大,外貌符合“老中医”的传统印象。
15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诈骗罪,检方建议处以1年3个月以下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处罚。面对诈骗罪的指控,15名犯罪嫌疑人均当庭认罪,但部分“医托”表示,自己的涉案金额并不高,有些受害者仅有口供和辨认记录,并未提供完整的病历、发票。多名“医托”辩护人认为,被害人获得的药品并无副作用,且诈骗金额应该扣除中草药成本。此案昨天并未当庭宣判。
骗术
受害人陷入精心设计陷阱
据了解,“医托”们往往“埋伏”在各大医院附近的道路和地铁口周边,一些受害人还没有迈入正规医院,便陷入多名“医托”的重重“陷阱”之中。受害者之一的孙女士回忆,因患有耳鸣,她于2014年8月来北京看病,刚走出崇文门站地铁口,迎面便碰到一对主动搭讪的夫妻,孙女士全盘托出了自己的病情,“我也患有耳鸣。”夫妻中的女子接茬说,同仁医院很难挂号,自己的耳鸣被同仁医院“研究院”的廖大夫治好,现在前去复查,她建议孙女士跟随她前往“研究院”。孙女士轻信了这对夫妻的言语,紧跟其前往所谓的“研究院”,在同仁医院附近的一条胡同内,孙女士看到一扇铁门上挂有写着“同仁医院”的指示标,铁门边上一名男子告诉孙女士,廖医生当天并不在研究院,而是去往望京地区的杏林仁海诊所就诊。男子话音刚落,胡同内又出现一对夫妻,巧合的是,他们也自称找廖大夫复查。在多名陌生男女的连环“忽悠”下,孙女士决定去望京找廖大夫。
在杏林仁海诊所,孙女士交纳了101元的挂号费,所谓的“廖大夫”为孙女士匆匆把了下脉,扫了几眼之前的病历,便草率地开出了三种中药,孙女士支付了药费3186元。
纵深
“医托”团伙从药费中抽成
据被告“托头”赵某供述,诈骗得来的钱财中,74%的数额进入了“医托”团伙的口袋。赵某此前是一名“医托”,后来成为“托头”,即负责招揽一些老乡到北京,组织他们欺骗病患。成为“托头”后,赵某的“根据地”从正规医院门口转换为杏林仁海诊所,其在诊所内充当导医或医生助理的职务,“医托”带来病人后,赵某便带病人找相应的医生去看病。
赵某称,他从病人药费中抽成74%,其中4%据为己有,剩下了的70%分配给属下的“医托”,他一个月获利大约1万元左右,手下十几名“医托”每人一个月可挣三四千元。这些“医托”没有基本工资,只挣药费的提成,如果病患来诊所只挂号不买药,“医托”就拿不到提成。病人交钱拿药后,赵某会从诊所会计手中拿到药费底单,并获得回扣,晚上再给手下结账。
一名“医托”黄某说,他每天早上7点左右就到儿童医院等医院门口“蹲点”,专门挑外地病患,和病患搭讪取得信任后,便推荐病患前往杏林仁海诊所就医,病人拿着指路的纸条走后,黄某再给“托头”赵某打电话告知。每一名“医托”都相应配备一名固定的医生,他只推荐病患到一名医生处就诊。每“忽悠”一名病人,黄某便分得20到100元不等。另有“医托”在庭审时表示,往诊所送一个病人会得到200元提成。
曝光
聘用医生工资按天结算
“医托”一方从病患药费中抽取七成左右后,剩下的数额归属诊所,而诊所还要向聘用的医生结算。昨天的15名被告中,4人为医生身份,他们均持有医生资格证书。被告吕某称,上世纪60年代她从医学院大专毕业,随后就职于北京某家三甲医院直至退休,拥有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作为老中医,想发挥一下余热”, 2014年7月,吕某经朋友介绍,来到杏林仁海诊所担任坐诊医生。每天接待一两个到三五个不等的病人,诊断方法就是翻阅病人病历,辅以望闻问切等一些简单的检查。药方基本都开中草药和一些中成药。吕某认为自己医术没有问题,药方也具有疗效。
在工资结算方面,起初医疗负责人告诉她工资按月结算,后改为按天结算,每月收入3000到10000元不等。医院安排给她的助理会将她开出的药方拿到药房划价,每天下班前亲自给吕某结算100元到300元不等的工资。如果患者没有选择退药就结算300元,如果患者退药多的话,每天工资会相应减少。
吕某就职一段时间后,发现不少患者自称被熟人介绍而来,专门找她看病。吕某感到诧异,并意识到该医院存在“医托”情况,但在诊所相关人员的挽留下,她选择留在医院继续给患者看病开药。
披露
租给“医托”小孩一次50元
在“医托”团伙、诊所、医生这条主要利益链外,还出现了以租借小孩的方式挣取“医托”钱财的人。另案处理的邱某称,她此前也做过“医托”,后来被拘留一个月。2014年7月返京后,邱某又和“医托”们搭上了线,但其这次并非充当“医托”,而是将自己8岁的亲生女儿租借给“医托”,以此谋生。邱某供述,在儿童医院门口,不少“医托”需要伪装成带孩子看病的患者,这样才方便与其他患者搭讪套近乎。邱某每天早上7点左右便带着自己8岁的女儿来到儿童医院门口,把女儿租借给有需求的“医托”,每次收取50元费用,且要求“医托”先行支付。“医托”交钱后将孩子抱走,邱某则在附近旁观他们“忽悠”外地患者。文/本报记者杨琳 摄影/本报记者 郁骁
医托利益链条
▲一名医托或多名医托配合忽悠外地病患去小诊所看病,当病患在诊所买药后便分得药费提成,每名医托分得20到200元不等。有人向医托租出自己的小孩谋利,每租借一次收取医托50元费用。
▲医托组织者即“托头”自称抽取每一名病患药费七成左右,一部分占为己有,剩余分发给手下的十几名医托。“托头”月收入1万元左右。
▲剩余30%左右的药费归诊所负责人所有。
▲诊所会计每天向聘来的医生结算工资,每名医生根据所就诊病患支出的药费分成,一天多则300余元,少则100余元,月工资在3000至10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