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内可报销99%

11.11.2015  11:53
原标题: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内可报销99%

  惠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托底线、保民生、促公平,医疗救助体系事关发展大局。自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以来,各地纷纷出台实施举措,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

  记者10日从惠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已步入全面实施阶段,经过数月的整合和完善,已初步构建起“3+3”全方位城乡统筹医疗救助体系,确保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9%以上,继续保持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的领先地位。

  新体系的搭建进一步明确了医保救助范围和标准,覆盖所有参加惠州市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同参保对象享受不同比例报销政策,其中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纳入此前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中,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A 六条医保救助线编织基本民生网

  在惠州就医可享受哪些政策?医疗保险及救助到底能够报销多少费用?不少市民面对复杂的医疗救助体系如云里看花。随着日前惠州市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出台,“3+3”全方位城乡统筹的新医疗救助体系逐渐形成。

  市民政局介绍,所谓“3+3”医疗救助体系,即3条“政策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保障——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以及3条“政策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保障——慈善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共6条医保救助线来保涉医基本民生。

  在“政策内”,除了基本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惠州2009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大病保险”制度,医保参保人个人自付比例超出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95%。同时,还实行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分不同困难程度给予不同救助。

  不过,不少参保人在享受“政策内”报销后,仍面临不同程度的医疗费用压力,这时“政策外”的救助将发挥一定作用。2014年1月,惠州实施慈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对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并且医保政策外1年内花费在3000元以上的低收入群众实行大病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从10%至100%不等,每人每年限额3.6万元。

  同时,今年4月《惠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出台,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其可申请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临时救助款。此外,惠州还设有疾病应急救助款,发生急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物理支付的患者可得到应急救助。

   B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保障最为全面

  新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不同的医疗救助对象享受不同的医疗救助项目和标准。在实行上述六条医疗救助线中,涉及的医疗救助对象共5类,包括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其他特殊困难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职工、居民和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基本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其中,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及城乡孤儿),可享受到最为全面的医疗救助保障,其“政策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9%以上。

  对于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县(区)政府将按照居民医保B档(高档)标准全额资助其参加医保,个人无需缴费。不仅如此,对特困供养人员实行门诊医疗救助,其符合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实现100%救助,政策内住院费用在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再按100%比例报销。而低保对象住院部分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门诊费用则不纳入救助。

  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全市已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200万元,救助人数6000多人。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表示,新系统按照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给予不同标准的医疗救助,救助范围广,以“政策内”报销为主,并且比例最大。此外,除了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或其他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政策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6%以上,全市参保职工、居民“政策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以上。

   C 县区100%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今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据介绍,这项工作纳入“3+3”医疗救助体系中,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相结合,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对参保人医保政策内住院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同时,惠州将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

  据介绍,目前全市7个县区已经100%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市各县(区)和乡镇(街道)医保定点医院均已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住院后,可在出院时一并结算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个人仅需支付自负部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大大缩减了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节省了救助对象宝贵时间,也极大减轻了救助对象先支付后报销的经济压力,受到广泛好评。

   ■案例

  35万医疗费可报销多少?

  新医疗体系搭建后,居民医疗付费到底可以报销多少?假如有一个病人所需费用35万元,其中“政策内”为30万元,“政策外”费用为5万元。

  首先,基本医保报销。如果他按照居民医保平均报销70%计算,报销费用为30万×70%=21万元。那么“政策内”自负部分是30万-21万=9万元。

  其次,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内”个人自负比例部分费用超出1万元部分,可报销95%,即(9-1)万×95%=7.6万元;个人还需付(8万—7.6万)+1万元=1.4万元。

  然后,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如果他还是付不起这1.4万元,还有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如果他是特困供养人员,“政策内”100%救助,政府将付清剩下1.4万元,他无需掏钱。如果他是低保人员,政府将救助70%,即1.4万元×70%=9800元。他还需自负1.4万元—9800元=4200元。

  接着,临时救助。如果他是低保人员,个人自负超过3000元标准,因重大疾病入困,无法满足基本生活,可申请临时救助,这样他就可以部分或全部支付剩下的4200元。

  另外,别忘了,上述还有5万元“政策外”费用,而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则针对“政策外”费用作为补充救助,即可申请5万×16%=8000元慈善救助金。

  综上所述,病人经过“3+3”医疗救助体系,35万元医疗费,最终只需掏“政策外”经慈善救助后的4.2万元。(徐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