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最高可达35万元

17.11.2015  12:55

  中新网广州11月16日电 (王华 李珠茜子)广州市政府16日公布修订后的该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将医疗救助范围扩大、标准提高,救助额最高可达每人每年35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了解,此次修订是将此前4个相关医疗救助文件进行整合,从政策层次减少环节,提高医疗救助及监管效率。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新《办法》扩大了医疗救助覆盖面,将优抚对象、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范围;将见义勇为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将全部残疾人纳入资助参保范围。此外,在本市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也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可达5万元。

  《办法》还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其中,住院救助标准最高限额由14万元提高至15万元;临时医疗救助年度限额由1万元提至2万元,并将低保、低收入人员的救助起付线由目前3900元下调到2000元;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救助年度限额可达10万元;慢性病救助标准也会相应提高。据悉,多重救助叠加最高额可达每人每年35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