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士违规接生致婴儿脑瘫 被判赔偿116万

12.02.2015  12:04

  孕妇临产,去淮南一家医院生孩子。手术期间,妇产科医生马某某指导没有资质的护士费某某为孕妇接生,致使婴儿出现重度窒息,造成了脑瘫。为此,法院判处医生和护士构成了医疗事故罪,但鉴于两人归案后能够认罪、悔罪,其犯罪情节轻微,故免于刑事处罚。

   马某某是淮南某医院妇产科医生,费某某是护士。 2013年1月9日,刘某的妻子张某到该院妇产科分娩。在马某某的指导下,费某某和另一医护人员杨某三人共同为张某接生。费某某没有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资 质,马某某仍指导费某某进行操作,致使新生儿重度窒息,造成新生儿颅脑损伤、脑瘫的严重后果。后经安徽省医学会《皖医鉴字(2013)15号》鉴定:该病 例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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