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疗失误致男子睾丸被切 法院一审判医院赔9万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因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患者一侧睾丸被切除,患者将医院诉至法庭,索赔11万余元,龙岗法院一审判决院方赔偿9万余元。院方不服提起上诉,不认可一审法院对残疾赔偿金的认定。19日,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27日,原告冯某因左侧睾丸肿大、胀痛等原因到被告处龙岗某泌尿外科医院就诊,院方诊断后,为其开具了药物进行输液,并建议患者不适随诊、次日复诊。第二天,冯某转院到龙岗中心医院就诊,被这家医院诊断为左侧睾丸扭转并坏死感染,同日进行了左侧睾丸探查切除术,住院8天。
冯某将龙岗某泌尿外科医院告上法庭,称被告对患者的睾丸扭转认识不足,未按医疗常规诊治,延误了手术治疗的最佳时机,导致患者一侧睾丸切除,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7483.62元。
龙岗法院委托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参与度为60%,冯某没有及时去其他医院进一步检查,也同样贻误了睾丸扭转的最佳诊治时间,过错参与度为40%,并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最终判决院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92361.97元。
院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院方在上诉书中对一审法院认定的残疾赔偿金存在质疑,称冯某系福建省农村居民户口,一审法院在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按照深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冯某的残疾赔偿金,是认定事实错误。庭审中,冯某的代理人表示,冯某从2009年至今一直居住在深圳,并经营了一家小吃店,此前已办理了居住证但证件遗失,在一审时向法院提交了“居住证信息查询表”,认为能够证明其已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