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医院近百职工因同工不同酬拉横幅:还我血汗钱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
济宁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职工拉横幅诉冤
济宁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职工拉横幅诉冤
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发布的联合办院签字仪式信息
大众网济宁11月18日讯 (见习记者 郭小鹏)16日,有网友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近百名职工拉横幅维权,工资待遇不公,同工不同酬。
17日,记者来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采访。在医院一楼,记者遇到了某科室李医生,据李医生介绍,“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原市中区人民医院)两区合并后改为任城区人民医院,是原市中区政府与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联办医院。根据《联合办院协议》有关规定,联办后的医院属于市中区政府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仍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在保持医院权属关系、全民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公益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承担社会公益、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急救和市中区下达的各项任务。原市中区人民医院的在编人员(以2010年1月份为准)按原管理口径进行人事、党团、组织、计生关系等方面的管理,继续通过原渠道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晋升职称、隶属关系不变。职工既得利益和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甲方及时、足额拨付各项财政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随后,记者查询相关信息,在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在2010年12月9号,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过一条信息证实了李医生的说法。该信息提到联合办院暂定为10年,坚持和维护全民事业单位、权属关系、公益性质三个不变,坚持“加强合作、共同发展”这一基本原则,市中区政府以中区医院现有医疗资源提供联办平台,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进入,对市中区人民医院实施全面管理。联办医院的名称冠名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同时保留“济宁市中区人民医院”名称。联办医院的公益性质保持不变,医院仍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联办后中区人民医院的在编人员全部接收,依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原管理口径进行人事、党团、组织、计生关系等方面的管理,继续通过原渠道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晋升职称。
而当初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进入,对市中区人民医院实施全面管理。但为什么会出现原中区医院职工拉横幅诉冤的事情呢?李医生说,“自2010年12月联合办院以来,我们仅于2014年底进行了一次工资调整,人均增长120多元左右。并且我们医院职工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还是按2004标准缴纳,完全不能保障职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职工没有保障,没有安全感,职工心态不平衡,工作积极性不高,根据联合办院协议原中区政府应根据协议规定,加大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及时、足额拨付各项财政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两区合并后,任城区政府应履行协议内容,当前区医院职工还按照2004年工资标准发放,个人收入低于全市职工平均水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约1549元,为目前档案工资的37%),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在原中区政府与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合办院的大会上,区政府分管卫生的副区长和原中区卫生局局长都表示:‘医院的性质不变、人事关系不变,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该给职工的各项待遇一分不能少’,并特别强调,在政策上和经济上给予支持和倾斜,为什么政府的承诺不能兑现呢?”
现场一位维权的职工对记者说,“济宁第一人民医院派驻的医生平均每个月绩效奖金能拿到一万,而我们的绩效奖金就只有一千多,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同一岗位,同一工作性质,身份不同,工资不一样我们没有怨言,但是,为什么一个院区两种绩效分配方案,不同人不同待遇?而且差距相差还非常多,甚至达到几倍!职工对收入分配问题非常不满!今年5月底市一院向任城区政府提出解除联办办院合同从任城区人民医院撤离的申请。6月27日,工作组进驻区医院,当前区医院工作组已对医院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审计也早已完成,职工何去何从翘首以盼,但是迟迟没有结果,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发展和职工的生活。”
就这些问题,记者来到济宁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问题就是职工与职工之间,职工与医院之间的矛盾,发生事件之后,17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卫生局和任城区人民政府正在协商解决。”记者询问什么时候能出结果,该负责人表示,应该很快,具体事情属于医院内部事情,不方便告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