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将加强养老服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提出到“十二五”末实现“9073”的目标(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加快政策创制力度,出台规划和规范管理文件。“十二五”期间,我省印发了《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我省还出台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广东省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引》、《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指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认定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不断完善我省机构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养老床位数和居家养老覆盖率实现倍增。“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开展创建广东省示范性养老机构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省级福彩公益金每年投入1亿以上的资金用于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各地将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都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有养老床位数34.2万张,比“十一五”末期增加23.1万张,增幅208%,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8.6张,比“十一五”末期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增加了18.3张,增幅178%。2015年广东省床位增幅在全国排名第二。全省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5万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1.2%,农村达到76.6%,照料和托老床位达到6万张,农村的社区养老覆盖率在全国排名第六位。
三、着力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发挥政府兜底功能。“十二五”期间,我省重点保障低收入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群体,省政府制定实施《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将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给予生活救助;将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纳入特困供养;对符合条件的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老年人或其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失独家庭年满60岁以上老年人优先安排到公办养老机构。2015年,我省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要求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十二五”期间,广东省还建立普惠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截至目前,广东省各地领取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总数达到224万余人,成为全国高龄津补贴制度覆盖面最广,受益老年人数最多的省份。
四、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全省各地通过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出台关于土地、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用气、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一系列扶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为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繁荣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地床位建设补贴达到每张3000-15000元的标准,床位运营补贴按照收住老人护理程度不同达到了每人每月100-300元的标准。目前,全省有民办养老机构287个,养老床位达8.2万张,占全省养老床位总量的29.6%。
五、开创全国领先的养老服务工作模式。一是全国最早开创“公建民营”模式。各地不断加大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力度,将公办养老机构以协议方式委托给专业机构运营。截止目前,全省“公建民营”模式的养老机构共有46个,养老床位8431张,收住老人3262人。二是全国最先实行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制度。广州市建立全国首个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平台,为老年人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便利。目前,已有578位老人通过网上平台轮候入住公布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民生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全国最早将商业保险机制引进养老服务领域。广东省2014年以来实施“银龄安康行动”,鼓励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全省各地财政出资为低收入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截至11月底,全省(不含深圳市)已有334.4万老年人参投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占老年人总数的28.6%。保费超过1.2亿,累计保障金额超过500亿,理赔2万人次以上,赔付金额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