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南海仲裁案,菲律宾在滥用程序
王 栋 曹 群
7日至13日,海牙仲裁法庭将举行南海仲裁案听证会。这是2013年菲律宾将与中国南海争端提交国际仲裁以来,仲裁庭首次举行听证会,以确定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中国已表明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
国际舆论较为普遍存在一个误解或偏见,即中国拒绝参加仲裁案是不遵守国际法。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规定,对涉及海洋划界、军事活动等争端,缔约国可书面声明不接受强制裁判。中国2006年已公布相关的“排除性声明”。因此中国不参与仲裁并不违反《公约》,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需要在国际场合更多宣传自己的立场,纠正某些人的错误偏见。其次,提起强制仲裁程序固然不难,但仲裁法庭需在管辖权问题上谨慎裁定,从而避免任何一方“滥用程序”。
至于仲裁庭的裁决结果,一种可能是判定对南海仲裁案不具有管辖权。首先,菲律宾并没有就本次仲裁涉及争端和中国进行外交磋商或交换意见,按照《公约》规定,如果争端方没有履行“交换意见的义务”,那么便无法提交“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其次,从菲方所提“争议”的核心诉求来看,菲律宾为避开中国的排除性声明,试图以《公约》第121条“岛屿制度”为据指责中国对某些岛礁附近海域主张权利范围过大。然而中方除对黄岩岛和南沙岛礁的主权归属有过明确宣示之外,对相关岛礁的海洋划界地位尚未发表意见,因此菲方控诉逻辑极为薄弱。
所以我们认为,菲律宾明显涉嫌“滥用程序”,试图抹黑中国,其主要观点诉求与事实不符,海牙仲裁庭对本案并不具有管辖权。当然,尽管我们不参加仲裁,但有必要援引国际通行惯例,通过适当方式提供中方证据,以利于仲裁庭做出公正裁决,维护我合法权益。
不过万一仲裁庭判定对此案具有管辖权,那将进入实质审理。这种情况下,仲裁庭做出有利菲律宾裁决的可能性较大。但即使如此,中国仍可通过“解释”判决的“涵盖范围”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仲裁庭无权就领土争端进行裁决,因此其判决不能否定“九段线”对南海诸岛主权的合法主张。
此外要密切关注美国从中扮演的角色。美国固然屡次表态支持菲律宾提出仲裁,在南海问题上大打“法律牌”,但南海局势不稳并不符合美国利益。强调国际法维护既有“规则”,也是美国对华对冲战略的组成部分。美国既希望利用南海防范和牵制中国,也不愿因南海争端引发军事冲突。我们应以“两手”对“两手”,在南海问题上与美国保持既斗争又合作,积极影响、塑造美国的偏好和行为,维护我国家利益。
对于南海仲裁案,我们需要保持关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包括国内国际舆论的引导和国际社会的说服解释工作,确保南海的稳定局面不受菲律宾挑衅性行为的影响,并维护我国和亚太地区和平发展的大局不受影响。▲(作者分别是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