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一村民容留他人聚赌 房主领刑半年

20.08.2014  23:45
记者19日从市中院获悉,南雄村民邓某为获取每日300元的场地费,容留他人聚众赌博。

  记者19日从市中院获悉,南雄村民邓某为获取每日300元的场地费,容留他人聚众赌博。近日被南雄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2年12月15日15时至17时许,李某组织唐某(已判刑)等20多人在邓某家使用扑克牌以“百家乐”的方式聚众赌博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被告人邓某得知李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就逃走了。2014年1月7日,公安机关将邓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他人聚众赌博,仍为其提供场所,属共犯,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