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
22.04.2016 13:20
本文来源: 卫生厅
粤卫函〔2016〕4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综治办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司法厅
2016年4月15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2.04.2016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