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官卷入虚假诉讼 明知双方串通仍调解

19.03.2015  14:07

一审被判一年6个月 坚持上诉称自己无罪

原被告自愿调解

法官是否无责任?

一审判后,利某刚不服,提出上诉。该案前天在广州中院二审。利某刚提出,自己无罪。

利某刚认为,他没有滥用职权的主观故意。他称,自己当初调解时查明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查明了被告所售房屋权属明确,也查明了双方交易的真实性,交易价格大体符合市场行情等基本事实。案件调解结案,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但检察员反驳说,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还有职责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如果放弃这一条,在现实社会中,会存在大量的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进而侵害他人合法权利、侵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情况乘虚而入。

坚称自己被骗

不属明知故犯

利某刚还提出,一审判决认定他“明知”双方乃虚假诉讼的证据不足。2013年深圳市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及龙岗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也认为是当事人“骗取民事调解书”,而没有认定他违法调解。利某刚认为,“骗取”表明作为法官的他被蒙骗,从而否定了他的“明知”。

对此,检察员认为,光看利某刚的父亲买房一事可作出判断。检察员说,利某刚的父亲也是通过调解的手段来买房的。利某刚自己也承认买房是他本人提出来的,房款中也有一部分钱是他拿的,而其父和村里的人没有任何合作建房的关系。“一个70多岁的老人被传唤到法庭参与诉讼调解,作为儿子不知道这件事情,可能吗?”检察员说,“说一句很直白的话,这叫侮辱人的智商。这个造假,你本人也在参与。

利某刚说,他从来没有否认自己叫父亲去买房的事情,但他当时确实不知道父亲到法院参与调解。

证人是否受逼供

利某刚在一审时就提出,侦查人员在对证人戴某等人进行询问时存在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属于非法证据,应该予以排除。

对此,检察员认为,在审讯过程中,个别审讯人员确实有不文明、不合规范的事,但是通观整个审讯录像,没有看到需要予以排除的情况。

二审焦点

2007年,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布吉法庭调解了十多宗“购房纠纷”,双方最后调解结案。几年后,案件被曝乃虚假诉讼,主持调解的法官利某刚被检方带走。检方指控利某刚明知虚假诉讼,仍违法为案件当事人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房屋产权。去年12月,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利某刚有期徒刑1年6个月。但利某刚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前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一审:

明知双方串通仍调解

今年41岁的利某刚,自1996年大学毕业,便一直在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工作。2008年11月至案发前,任龙岗区法院平湖法庭副庭长。

据广州市黄埔区法院一审查明,1991年,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大炕上村居民小组为解决本村村民的居住问题,在原布吉镇南岭村细芒窝购买了一块土地用于建设房屋。1994年年底,该村在上述地块建了47套民宅,除大部分由大炕上村的村民居住外,剩余房屋属集体所有。2005年1月,大炕上村居民小组改制为大炕上村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大炕上村股份公司)。2007年3月至同年11月,时任大炕上村股份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戴某(已判刑)在未经大炕上村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情况下,伙同林某平、刘某哲(均已判刑)等人,将上述剩余集体所有房屋中的13套出售他人,并以与买家有合作建房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确认权属的造假手段出售集体房屋。

其间,时任龙岗区法院布吉法庭审判员的利某刚,在审理被告大炕上村股份公司与原告林某窗、郭某庆等10人合作建房纠纷系列案件过程中,明知案件相关的合作建房协议、收款收据等证据系戴某等人与原告串通伪造,原被告双方实际目的系虚构民事诉讼以交付房产,仍为案件当事人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房屋权属。

法官的父亲

也参与“虚假诉讼

一审查明,利某刚在审理及调解案件过程中,还向戴某等人提出购房要求,并以其父亲利某的名义以低于其他购房者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大炕上村的一套房屋。

后来,因戴某等人将售房款近52万元予以私吞,造成大炕上村居民集体信访、上访。2013年7月5日,利某刚被检方带走调查,同日以受贿罪、民事枉法裁判罪被立案。

2013年9月,深圳市中院认定戴某与利某等12人通过法院民事调解确认产权,违法使用假公章,该调解损害了大炕上村居民小组的集体利益,裁定撤销了涉案的12份民事调解书。

去年1月,龙岗区法院重审认定,12名购房人虚构签订于1995年的合作集资建房协议书,假借合作建房十多年未交房为由提起诉讼,属于虚假诉讼,判决驳回12名购房人的诉讼请求。

去年,检方以滥用职权罪对利某刚提起公诉。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对利某刚案进行了审理。黄埔区法院认为,利某刚明知当事人以虚假诉讼手段欲达到借助司法权确认房屋权属的目的,仍积极促成,“操弄法院诉讼调解及法律文书如儿戏”,严重损害了司法严肃性、公信力。利某刚在操作虚假诉讼期间还以低于其他购房者的价格购买了房屋,严重损害了法官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最终,黄埔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利某刚有期徒刑1年6个月。(林霞虹 凌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