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供销社优势富裕农民

30.11.2014  13:52

  ■ 杨文宗

  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围绕振兴发展主题,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力促农业发展, 农民富裕。

  一、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努力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全面深化供销社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服务“三农”的职能和优势,振兴发展供销社实体经济,在带领农民建设富裕小康,繁荣城乡市场,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积极打造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大力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合、上下贯通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通过开放办社、联合合作、整合资源等措施,组建发展成立由供销社企业控股、参股的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经营企业,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现代农业生产,帮助农民耕山致富,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改善城乡宜居环境,发挥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城乡市场,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富民惠民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建设新型服务平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着力构建惠农益民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三农”能力,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

  四、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引领农民奔康致富。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围绕特色引领发展,要运用电商等现代营销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实施“农超对接”,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帮助更多的农民耕山致富,走上富裕小康生活。

  五、振兴发展实体经济,促进城乡市场繁荣。各级供销社要积极探索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社有企业向产权制度多元、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态现代转变的步伐,促进供销实体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为服务城乡经济提供物质保障。

  (作者系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