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专利侵权取证难赔偿低 行业呼吁联手抗抄袭

08.08.2014  12:42

        知识产权保护,毫无争议地成为了家具行业近些年的热点之一。除不时有知名品牌被告上法庭之外,每年的家具行业展会都会发生一两起“踢馆”事件。是抄袭的人越来越多?还是保护难度太大?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之路到底该怎么走?近日,聚集了卖场、知名家具品牌、行业协会、学院教授、政府官员以及法律界人士的“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指出,在企业灵活运用法律手段、行业联手的同时,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保护”。

        案例抄袭、侵权纷争频现

        梳理近年来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件,刨去大品牌被小作坊抄袭,更让人震惊的是发生在“大牌”与“大牌”间的对决:从2012年10月起,双叶家具陆续起诉了济南澳克家具有限公司(“赖氏家具”)以及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一统家具),并以高索赔额获得关注;2012年9月的上海家具展上,北京依诺维绅家具有限公司带领媒体记者等到麦斯得尔展位前指认多款型号产品涉嫌抄袭,后反被麦斯得尔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并道歉;2013年3月深圳家具展上,荣麟世佳与深圳市耀华宜家家具有限公司之间就参展的柏森“大观”系列家具的部分产品是否涉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而发生争议;今年3月份,在东莞家具展上,芝华仕沙发认为顾家家居涉嫌侵权,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申请证据保存,展会现场,执法人员把涉嫌产品进行了封存,顾家家居随后发布《专利之争静待公断》的声明,称该款沙发为自主研发产品,晒出了专利证书,顾家家居表示,该争议已交由法院受理,希望双方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争议……

        除了抄袭,家具行业遭遇的另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即是商标纷争。全友家私先后与成都全友电器有限公司以及佛山市全友卫浴有限公司就商标侵权产生了纠纷,最终佛山市全友卫浴有限公司被判赔1400万元;而床具企业邓禄普在中国遭遇了佛山市邓禄普寝具有限公司(简称“佛山邓禄普”),双方也就商标是否侵权产生了纷争……

        现状

        抄袭现象长期困扰行业

        在中国家具发展的历程中,抄袭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词语,有人笑称是“国内抄国外,小牌抄大牌”。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也表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长期困扰行业的问题,抄袭外观设计的现象在行业内常有发生。”行业早年的发展历程就是尽快把国外产品发展成为国内产品。“我们每次去意大利,意大利协会每次都反映我们的企业抄袭他们的东西。”十多年来,随着中国家具企业越来越重视原创设计,国内也出现了一批原创设计家具企业,但他们也迅速遭到了国内企业的模仿。朱长岭曾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解释:“家具很少有技术专利,大多是外观专利,而且外观模仿起来不难,所以设计得好的样子,经常被抄袭。”而另一个客观原因是,当厂家设计出好的款式产品时,往往需求很大而产量不足,其他的厂家就会模仿推出同样的产品来。不过,朱长岭也表示,行业在进步,“最近两年用法律的方法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有了先例,各大展会也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投诉点。”

        电商新侵权形式频现

        随着近些年电商的迅猛发展,家具行业的侵权也出现了很多的新形式。百强家具法律顾问蒋博表示,在网络销售平台上出现了不少小作坊形式,“不知道他们的工厂在哪儿,只在销售平台上销售,公布我们的信息,如果起诉的话,我们连相应的被告都找不到。”曲美家具的法务经理魏欣欣也表示,对小作坊的侵权深有感触。“江苏卖场的小工厂抄袭我们的产品,当我们组织诉讼时,小作坊已经注销了,导致我们无法维权。”华日家具技术中心经理陈风义也有同感,在电商搜索中会出现很多其他类似商标品牌,“甚至有很多小企业以抄袭速度快而感到自豪。”

        大品牌抄袭具破坏性

        与小作坊的无处追寻相比,一些大品牌的抄袭更让原创企业愤怒。北京家具品牌联盟理事长、荣麟世佳董事长戚麟表示,在抄袭现象中,小品牌的抄袭并不能迅速产生影响,反倒是一些大品牌的抄袭对原创企业伤害很大。戚麟认为,行业内真正研究设计的很少,更愿意抄近道,而有些大企业越来越多的走抄袭路线,这让其倍感无奈。“这些具备一定研发能力的大品牌有相当的规模和渠道,其抄袭产品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了原创企业的推广速度。”

        而当原创品牌与抄袭品牌在渠道发展方面发生重叠“共处一室”—同在一家卖场的时候,这种伤害尤为明显,不仅影响销售,还伤害品牌。双叶家具常务总裁高非对此深恶痛绝:“有的不仅抄袭外观,还会抄袭工艺,时间一长,会与原创越来越接近,这个时候会反咬原创品牌一口。”抄袭者的“口头宣传”对“品牌的伤害是最致命的”,“这对整个行业的诚信和发展都是一种莫大的破坏性影响。”

        探因

        知识产权认识仍待提高

        不单是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高,从大的政治经济环境来讲,我国整体的知识产权认识处于一个渐进的阶段。有人士表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倡导的是“一家引进,百家享用”,知识产权概念与之是相互矛盾的。直到发展中期,随着认识的提高,才慢慢有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意识。

        中央党校副教授张汗飞表示,目前国家处于关键的转型升级阶段。“我国被冠以世界工厂的称号,但却没有成为世界企业。”他指出,随着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传统要素对知识产权的增长日趋不重要,应把知识产权作为创新的重要手段,这也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

        创新成本与收益不匹配

        张汗飞指出,虽然目前国内已经认识到对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很多。为什么抄袭日益严重?他认为,这是在市场中,创新成本和创新收益的不匹配,抄袭成本与抄袭收益的强烈对比导致的。

        专利侵权取证难赔偿低

        具体到家具行业本身,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之时,企业在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之中,往往会遭遇各种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维权的积极性,也降低了抄袭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在这些难题之中,常见的就是取证难。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在家具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包括外观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在赔偿数额方面,往往依照权利人损失、侵权所得利益以及权利人的许可使用费的顺序赔偿,但在取证时往往较难,最终大多数采用法定赔偿,而专利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最高是100万,包含律师费以及调查取证的合理开支。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的维权积极性。“很多同行朋友反映没希望,别打了,即使判下来了执行也有很多困难。”高非说。陈风义也表示,华日家具进行的有些侵权官司最终不了了之,“原因是特累,特烦,周期长,细节把握不到位。”而荣麟世佳也曾因为取证难,最终与某侵权企业选择了庭外和解。

        除了这些客观因素,高非还谈了一个很让人意外的感受,那就是人情关难过。“行业里有很多人都是做家具多年,即便是侵权官司的对手,大家的老一代人可能都是朋友,就会有很多人情在里面,即使打完官司,也会有很多朋友做中间人。人情这关很难过。”

        面对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疑难,各位业内人士以及相关专家认为,只有企业、行业、政府和社会多管齐下,才能达到相应的起色:企业需灵活应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行业需加强联合,形成尊重原创抵制抄袭的风气;政府也应进行引导,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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