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二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的通知

07.06.2016  20:40

粤府〔2016〕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二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8个)和第二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766部),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古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改善古籍保管条件,推进古籍修复,科学规范开展古籍保护工作。

  附件:1.第二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8个)
     2.第二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766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附件:1.第二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8个)2.第二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766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