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消安委召开进一步加强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座谈会

18.10.2014  18:31


 

      为推进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10月17日上午,梅州市消安委在市消防局召开进一步加强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座谈会,市消防局常磊局长、许健安副局长、陈晓龙处长、市住建局曾国柱总工程师,市居安审图中心、建设、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许健安副局长主持。
  会上,陈晓龙处长介绍了消防行政审批改革的基本情况,并通报了今年来消防行政审批不合格工程情况。
  随后,市住建局曾国柱总工程师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希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住建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职责分工、实施标准、法律责任和权力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二是依法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由依法确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进行行政审批,并按照比例进行抽查。
  最后,常磊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简政、放权”,改革不仅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更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就下一步如何推进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两点意见: 一是建立技术会商机制。 在我市已成立了梅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上成立机构、抽调人员、明确职责,制定工作程序,统一审查标准。对审查中遇到的疑难技术问题,会及时组织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执行,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二 是建立终身负责机制。 在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建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质量责任,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有效追溯,实施责任倒查。(江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