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县前县长叶世文等人涉5案 不法金额近亿元

25.07.2014  15:18

  中新网7月2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北地检署侦办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案、淡海新市镇案等5案,今天依贪污等罪起诉被告叶世文、赵藤雄等5人,不法金额近1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包含叶世文逾300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台北地检署指出,桃园县前副县长叶世文、叶世文密友陈丽玲、前建筑系教授蔡仁惠、远雄建设公司负责人赵藤雄及副总经理魏春雄等5人均被提起公诉;远雄公司财务许姓副总经理及开发部周姓承办员则因犯罪嫌疑不足,处分不起诉。

  检方指出,今天共侦结5个部分,包含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土地案、八德合宜住宅案、淡海新市镇案及财产来源不明。

  合宜住宅案部分,检方认定叶世文、蔡仁惠收受贿赂400万元,赵藤雄、魏春雄2人共同交付贿赂400万元;被告等人分别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及行贿罪嫌。

  新竹眷改土地案部分,叶世文、蔡仁惠共同要求、期约贿赂2200万元,赵藤雄等2人共同贿赂2200万元。被告等人分别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期约贿赂罪嫌。

  八德合宜住宅案部分,叶世文要求、期约贿赂2600万元,实际收受贿赂1600万元;赵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3人共同贿赂2600万元,实际交付贿赂1600万元。被告等人分别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及行贿罪嫌。

  淡海新市镇案部分,叶世文与陈丽玲以购屋为由,借势向建商勒索,共计获取约750万元的财物。被告等人分别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藉势、藉端勒索财物罪嫌。

  财产来源不明部分,叶世文对合计3317万元的款项,至今无法就钱的来源不明作出完整交代,也无法证明其来源为合法。叶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财产来源不明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