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1602188号提案答复摘要

28.06.2016  23:50

      我们赞同提案中对加强我省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建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生监督体系建设,构建了省、市、县(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体系,形成了基本运转协调的工作体制和运转机制。省财政每年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00万元,中央财政在2011年补助我省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4400万元,大幅改善了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服务条件。通过建立国家级、省级卫生监督培训基地全面提升了我省卫生监督培训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在2011年和2015年与省总工会举办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技能大赛,并授予各个专业竞赛第一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积极推动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补助85个欠发达地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三网一平台”和“两库一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广东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供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使用,实现了统一端口,统一标准,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资源融合、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破除困扰卫生监督机构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并继续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确保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长期、持续、稳定运行,满足基层卫生监督的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端引领、结构合理、覆盖基层的高素质卫生监督人才队伍。深入开展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督执法信息的快速共享、传输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