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重考驾照”违背以人为本宗旨
1989年,16岁的西安市民小郭考取了驾照,此后20多年顺利4次换证。然而今年10月9日,当他再次申请换证时,却被告知需要复验,这意味着他要重新参加驾考,西安市车管所注明的复验原因是:因未满18岁办证,更正初次领证日期。对此,郭先生感到气愤:“16岁时能拿照,20多年也换了4次证, 现在却让复验,这不是折腾人嘛!”(10月11日《华商报》)
郭先生考取驾照已26年,前后4次申请换证,都顺利通过。开了20多年的车,突然说要复考,不说郭先生感到气愤,广大网友也觉得匪夷所思。
西安市车管所之所以要驾龄26年的郭先生重考驾照,依据为出台的相关文件,其中确有“1996年9月1日之前,未满18周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需要进行复验”的相关规定。并且理由充分:“他当然要复验了,怎么可能让一个未满18周岁取得驾照的人开车上路呢?”
然而,《民法通则》中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此推断,当年16岁考取驾照是不违法违规的。再者,当年未满18周岁考取驾照是普遍现象。尽管按照现行交通法的规定未满18周岁不允许考驾照,但现行交通法不溯及既往,不能以现行法律来规范过往行为。这很好理解,法律法规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健全完善的,假如不考虑历史条件,僵硬地套用现行法规纠正以往的的行为,很多事情都推倒重来,岂不是乱作一团?
法律人士表示,1989年,我国使用的交通法规是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该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公民考驾照的具体年龄规定,依据地方性文件规定执法值得商榷,不知道陕西省交通厅在下发该文件时是否慎重考量?做出这一决定时是否考虑到法律的严肃性?通过4次换证的驾照现在要求复验重考,体现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给公众一种自我否定、朝令夕改之感。
有人说,虽然要重新考试,但对于老司机来说应该可以轻松应对,而且考试并不收取费用。貌似不错,其实不然,“老司机重考驾照”不仅仅是驾照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法律时效性、公民权利等一系列法律问题,驾驶员在26年前16岁时通过正规途径考取驾照,且通过4次换证,应认定合法有效,若无交通违法行为,车管所应同意其换证。而不是人为设定关卡,阻碍公民的合法权利。
此外,现在考取驾照,需要办理“驾考准考证”、“违法处理前受教育学习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员增驾、复验记录表”等相关手续,手续繁杂。如果是新手考驾照,这是必不可少的学习过程,若是驾龄26年、没有违规的老司机,就有一刀切、折腾人的嫌疑,毕竟健全法制也好,严格执法也罢,最终目的还是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实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在简政放权、为民利民的时代背景下,“老司机重考驾照”依旧没有跳出高高在上的简单管理窠臼,没有把群众利益、服务意识放在心上,一刀切的执法行为与服务宗旨相背离,理当纠正。
(原标题: “老司机重考驾照”违背以人为本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