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全面攻坚
司法改革全面攻坚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认真落实人民法院65项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3月13日上午,坐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里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闹店法庭庭长朱正栩感受到了改革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性。
已经当了4年全国人大代表的朱正栩发现,和以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比,今年的报告增加了一部分: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整整五页,十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去年司法改革的各方面工作”。
据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介绍,将2015年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情况作为报告中一个独立的部分,是这次工作报告的一个重大体例创新。报告定稿后,全文共计36次提到“改革”。
法官员额制并未影响审判效率
“上海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87件”,这个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数字,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看来意义深刻:上海稳居全国法官人均办案数之首,意味着此前外界担心的,法官员额制会影响审判效率的情况并未出现。
崔亚东说,这场被喻为让法官更像法官的员额制改革,让法官从过去诸多的非审判事务中解脱出来,更有精力思考案件,提高了办案效。
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上海的司法改革从2014年下半年拉开大幕。整套改革方案中与法官关系最密切地就是法官的员额制改革。进入员额的法官要真正在一线审理案件,而且按照中央的规定,法官员额比例不超过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保证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在上海,法官员额的比例又进一步被压缩到33%。崔亚东说,他们算过一笔账,这样的变化意味着,当时上海有700多名法官不能入员。谁能进入33%?崔亚东说,他们有一套公开遴选机制,包括业绩考核、入额考试、审委会面试等若干个环节。
“这或许是最难的一个环节。”崔亚东说,动“奶酪”的改革总是最难的,但这是改革中的牛鼻子,没有回头路。
崔亚东介绍,法院内部的担心是,现在人少案多,法官们已疲于奔命,如果再压缩人员,那案子就更办不完了。当时大家可能误解了法官员额制,以为只是单纯减少法官数量。其实这项改革的核心是对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
过去,法官承担了大量非审判事务,庭前初步审查、证据交换,庭后撰写裁判文书、办理送达,时间常常被这些事务性的工作挤占。崔亚东说:“人员分类管理就是在压缩法官员额比例的同时,增加法官助理的岗位。许多非审判事务交由法官助理完成,让法官从非审判事务中解放出来,提高审判效率。”
改革前是法官加书记员的办案模式,现在则是法官加法官助理、书记员。每名主审法官或合议庭配备一名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根据主审法官安排开展工作。崔亚东说,改革后,法官专心审案子,分工专业化,提升办案质效,也提高了法官人均办案量。“过去,上海法官与辅助人员的比例是,1名法官配0.75名辅助人员。现在,1名法官配1.15名辅助人员。”崔亚东说,今后,1名法官要有两名辅助人员。
与之相配套的另一个改革是审判责任制的改革。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办理案件,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判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崔亚东说,这个配套改革也让一些院庭长解放出来,充实到审判力量中,院庭长办案的数量也大幅增加。截至2015年9月底,上海市由院长、庭长直接办案数同比上升19.4%。
崔亚东说,目前上海33%的员额还没满额,这也给年轻的法官助理们留下了上升的通道。另外,员额法官也不是终身的,是有退出机制的。“每年都会对法官进行考核,包括办案质量,也有廉政勤政的考量。”
如何保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裁判权、拥有体面生活
在今年的两高报告中,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感受到最多的也是“改革”。
许前飞说,司法改革的目标是提升司法的公信力,让老百姓更加信任司法。从小的方面说,司法改革逐步解决法院内部的很多问题,比如破除法院内部审判权力行政化、落实法官职业保障问题、解决法官待遇过多受制于地方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对于法官来说就有获得感,他的工作价值也能被老百姓认同。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成都国浩律师集团合伙人施杰认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亟须提高司法公信力。但是问题是,目前的环境、机制、制度能不能保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裁判权,是不是有了让司法人员体面生活的环境。
在今天江苏代表团的全体会议上,许前飞专门提到了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问题。“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屡遭侵害,被威胁伤害杀戮时有发生。”两会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彩云被枪杀的事情让他震惊。但这并非个案,前年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也在办公室被杀害。
除了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司法人员的人格尊严也得不到保护,辱骂造谣诬告的现象也存在。去年,浙江一家企业以舞台剧的形式举报当时的浙江高院院长,尽管当事企业年底道歉了,但仍产生了不好的影响。马彩云事发后的网络跟帖,也显示了网络暴力对司法人员的伤害。
另一面,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频发,法院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许前飞说,2015年,江苏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33486件,审执结1341019件,同比分别增长17.31%和15.09%。面对汹涌而至的案件压力,法官超负荷工作已成为常态,身心健康堪忧。
目前,江苏省有法官1万多名,一线法官7000名左右。一线法官平均每年审案170件左右。基层法官压力很大,有的法官一年要审三四百起甚至四五百起案件,案件普遍要经过开庭、审理、调解、宣判等环节。
让许前飞担忧的是,司法人员本身的休息权、健康权得不到保障,往往被忽视。一些司法人员被当作打杂机器,不堪重负。“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影响的不是司法人员的休息权和健康权问题,而是司法的公正和公信力,这个问题迫在眉睫。”
法院队伍人才流失严重,建议国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就法官工资制度来讲,朱正栩说,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与审判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法官工资制度,法官待遇偏低的问题长期存在。近年来,法院队伍人才流失严重,个别地方形成法官断层,对司法制度的高效公正权威运行带来严重冲击。
朱正栩呼吁,结合法官等级制度,对法官工资实行单独序列。按照法官法要求对法官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进行调研、论证,切实强化司法基本保障,逐步建立与审判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法官工资制度。
司法审判需要一支专业化的法官队伍,但是法官职务晋升渠道不畅以及套用公务员行政级别等问题,逼着那些一心精研业务的法官去做官。因为,只有当上了“长”,庭长或院长,才意味着成绩被认可和肯定。“我30岁出头就评上了一级法官,但只要我在基层法院干,法官级别就不太可能再提升了。”朱正栩说,建议国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让法官对法官职业充满荣誉感,真正沉下来研究审判业务。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认为,法院工作要着重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要提高司法公信,有的案件判决结果没问题,但是由于说理不充分,群众有疑问;二是要提高审判效率,有的案件拖得比较久,现在珠三角地区法院确实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许多法官已经处于超负荷状态。
朱正栩说,目前80%的案件在基层,都由基层法官办理,而法官法中,法官的保护条款过于简单。“法官受到骚扰,许多并不是出现在法庭上的,而是下班以后、生活之中。但现有的法律及相关条款并未对此进行详细规定。”
朱正栩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副庭长依法办理某案件之后,案件当事人带着自己的残疾妻子,天天蹲坐在这位副庭长的家门口,打了110之后警察来了也无能无力。“人家没骂人没打人没构成人身伤害,警察只能劝说其离开,一转头人家又回来了。”这位副庭长年幼的孩子不敢出门,本人也一度抑郁。
“法院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龚稼立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基层法官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人民群众也往往通过基层法官来评价法院工作。”本报北京3月13日电(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