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律师进村,信访案件下降60%以上
【两会专题·部长访谈录】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国律师要服务好新常态
《中国 经济 周刊》记者 侯隽 | 两会现场报道
摄影 人民日报记者 李维娜
自1979 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中国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6 年全国两会期间,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人民日报社《两会e 客厅》录制现场认为,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律师的服务与经济发展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经济新常态下,律师服务要找到着力点
记者: 今年两会将讨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来看,无论是增长速度换挡、发展方式转变,还是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转换,都会有新的法律服务需求,律师能提供哪些新的法律服务,发挥哪些独特作用?
赵大程: 当今社会对律师服务的需求非常大,并且法律服务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尤其是律师服务与经济发展具有密切的关联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必然带来新的法律服务需求。律师具有熟悉现行法律规定的专业优势、相对客观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广大律师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措施和国家重大经济决策,切实找准服务新常态的着力点,努力在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记者: 律师服务应该在哪些领域发力呢?
赵大程: 首先是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化解产能过剩、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有效供给、防范化解 金融 风险等提供法律服务;其次是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特别是扶贫攻坚、“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为跨区域、次区域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业务能力和水平,为“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围绕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为积极利用外资、加强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开展国际并购、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等提供法律服务。
拓展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记者: 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组织律师进村及社区,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这说明律师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大有作为,您能提供一些数据来说明这方面的成效吗?
赵大程: 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组织律师进村(社区),不仅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而且担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促进基层组织依法管理收到了很好效果。这里仅以两个省为例,2015 年,广东省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近28 万人次,提供代书近5000 次,修改完善村规民约近4000 份,出具法律意见书7400 多份,审查各式合同近9000份,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 万多宗,直接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近1200 件,举办法制讲座54000 多场次,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湖北省组织律师进村(社区)以来,一些村(社区)信访案件下降了60% 以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 律师为百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社会上很受欢迎。但我们也听到有受援人说,个别律师服务不认真,纯粹是应付。我们应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呢?
赵大程: 律师服务的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法律援助工作能不能让群众满意,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办案质量。
2015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 号),专门就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出要求。着眼于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我们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首先会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其次我们还将进一步细化、完善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我们会强化案件监管措施,教育引导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对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进行监管,如旁听庭审、案卷评查、办案法官反馈案件质量、回访受援人等等。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在流程管理、质量评估、业绩考核等方面加大监管。逐步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也就是说,根据案件办理质量确定不同级别发放标准,以此来推动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诉事项范围、程序和处理反馈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记者: 目前法律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850 多万件民商案件中,有律师代理的不到200 万件。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赵大程: 从这组数据看,民商事案件律师代理比例显得还比较低。我想其中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从律师工作角度来看,既有法律服务资源供给不足,一些基层和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请不到律师的问题,也有部分群众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问题,还可能有一些当事人认为请律师的作用不大,信不过律师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明确规定律师每年承办法律援助的工作量,合理确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经费补贴标准。统筹城乡、区域律师资源,加强国资律师事务所建设和保障,加快培养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律师队伍,建立激励律师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活动,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