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区至少设置一个大件垃圾集散点
18.04.2018 14:13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大洋网讯 昨日,深圳市城管局发布《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据悉,这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单一种类所发布的管理办法,《办法》自4月16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今后,深圳各区将至少设置一个大件垃圾集散点,提供大件垃圾暂存中转等功能。
每天处理大件垃圾530吨
深圳是国内首个开展大件垃圾专项收运处理的城市。自2015年实行分流处理以来,全市十个区(新区)均建立了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制度,集中收运,破拆后再分流处理。
目前,深圳全市配套建成大件垃圾拆解和资源化利用设施21处,收运处理大件垃圾530吨/日,拆解破碎后资源化利用率超过70%。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虽已初步建成,但由于处理场所多为临时用地,存在小而散的问题,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总体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各区至少设置一个集散点
《办法》规定,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对于居民怎样投放大件垃圾,《办法》提出,住宅区(城中村)等生活区域居民应当选择三种方式投放大件垃圾:一是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二是将大件垃圾运送至集散点、处理设施进行投放;三是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约,由大件垃圾回收企业上门回收。
此外,单位等非生活区域应当自行将大件垃圾送至集散点、处理设施或者预约上门回收。
在大件垃圾收集运输环节,《办法》规定,各区应根据大件垃圾产生量与收集频率确定大件垃圾集散点规模,保证至少设置一个大件垃圾集散点,提供大件垃圾暂存中转等功能。
目前深圳全市3478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都设置了大件垃圾投放点,供市民免费投放大件垃圾。
(广报全媒体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崔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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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2018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