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分赴各地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31.12.2015  10: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12月22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2月29日,市委办 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尾委办发电〔2015〕112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深圳光明新区“12.20” 滑坡事故教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同时,要加强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余泥渣土受纳场灾害风险排查和评估,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升提高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城市公共安全水平。
    《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到春节前定为安全特别防护期,我市成立了汕尾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石奇珠同志任组长,市长杨绪松同志任副组长,组织29个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29名领导成员为小组长,带队分赴各地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参照市的做法,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