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同城通办”覆盖所有税种所有行政区域
记者从项目介绍会上获悉,2015年,清远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将在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打造“春风行动”升级版,分批推出“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国际协作、提效减负”等4大类10项工作举措。结合清远实际,主要推出6项重点工作措施:一是深化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二是深入实施“税融通”项目;三是落实出口退税7项便民服务措施;四是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0版;五是全面推行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简称“双委托”);六是全面实施“先办后审”项目。
便民办税重点工作
拓展“同城通办”服务
据了解,今年清远市国税局将在2014年全市国税系统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同城通办”服务,扩大通办区域跨度和事项内容。逐步实现通办服务覆盖国税所有税种(车辆购置税除外)、覆盖所有纳税人、覆盖大部分日常涉税事项、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域的“四个覆盖”,实现税务登记的“通受通办”、申报缴纳的“通报通缴”、普通发票的“通验通领”、专用发票的“通抄通认”、税收证明的“通查通开”和税务咨询的“通问通答”的“六个通办”。
税融通为企业提供融资平台
税融通是为企业提供贷款平台的项目。建设银行根据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的企业近2年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和纳税情况,确定对企业的授信额度,向诚信纳税的企业提供相关的融资产品及金融服务,同时市信用担保基金将为纳税企业提供贷款增信服务,进一步提高了诚信纳税企业的可融资额度。
落实出口退税7项措施
一是加快退税进度,限时办理退税审批。二是简化审核内容,自动比对电子信息。三是审批权限下放,优化退税审批制度。四是实施分类管理,鼓励企业信用经营。五是优化退税服务,提高退税服务质量。六是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细化岗责体系。七是加强风险管理,防范打击出口骗税。
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0版
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建立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纳税服务规范的一致性,今后省以下税务机关将以此纳税服务规范对外服务,不再自行编印地方版纳税服务规范,真正实现“凡纳税服务事项都以规范为准”。
“双委托”全市推行
2014年9月24日,国税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服务已在开发区和清新区全部19个邮政网点全面铺开。2015年1月29日,在清远市开发区、清新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清远市国税局与清远市邮政局、广东省亿业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会议并达成共识,决定于2月12日在全市全面推行“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
日常涉税事项“先办后审”
2014年,清远地税清城区地税局率先推行涉税事项“先办后审”。通过流程再造,涉税事项即办率由原来的6.5%上升至92.5%。运行期间,办税服务厅人均办理业务时间缩短了50%。“先办后审”将日常涉税事项的审核工作前置到办税服务厅,让税管员可以集中精力专门从事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性工作,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的改革。
编辑:刘甫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