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一把手”庭上应诉 50名党校学员现场观摩
环保“一把手”庭上应诉 50名党校学员现场观摩
来源: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通讯员卢思莹 李仲杰)一宗因企业污染引发的行政案件在博罗县法院公开审理,博罗县环保局局长胡劲松到庭应诉。博罗县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50名学员受邀观摩庭审过程。博罗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多种手段促进行政首长应诉已初见成效,今年以来博罗县共有6名“一把手”出庭应诉。
收函7个工作日内未处理被诉不作为
2006年,博罗县政府对重污染企业进行整治,其中涉及原告徐某莲的电子五金塑料制品厂。2013年8月7日,博罗县环保局根据此前内容出具一份《证明》。今年3月26日,徐某莲委托律师以特快专递形式向博罗县环保局寄送《律师函》,要求该局在收函后7个工作日内撤销于2013年8月7日出具的《证明》。由于收到《律师函》后没有反馈,徐某莲将博罗县环保局告上法庭。庭审中,原告徐某莲称,被告收到《律师函》后未给予任何答复,已构成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要求其撤销2013年8月7日出具的《证明》不予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撤销2013年8月7日出具《证明》的法定职责。
博罗县环保局局长胡劲松到庭应诉,辩称博罗县环保局2013年8月7日出具的《证明》与事实相符,对原告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同时,原告直到2015年6月才提起诉讼,早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因此请求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50名干部“围观”了解庭审流程
在原被告双方激烈争辩的同时,来自博罗县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50名学员正在认真旁听学习。
“通过观摩行政案件的审理过程,感受法律的威严,相信一定会对这些干部学员依法行政法治观念的强化有所帮助”,博罗县委党校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开庭审活动前,已经为学员详细讲解了庭审基本知识和行政案件的基本特点,制作了案情简介,帮助学员熟悉案情,跟上庭审节奏;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将对学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组织党员干部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是博罗县法院与院校合作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博罗县法院与博罗县委党校、博罗行政学校签订“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至今博罗县法院的特派法官已为博罗县委党校、博罗行政学校的学员授课15次共计1000余人次。授课法官针对学员的身份以及他们在工作中常面临的问题,选取农村土地制度解析、农村合同制度解析及侵权责任法解析三大授课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