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门2天4名官员落马 能源系统灰色链条显现

26.05.2014  03:19

  上周五,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下称“新能源司”)司长王骏分别因涉嫌受贿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距另两名官员——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核电司司长郝卫平落马的时间不过2天。四人中,许永盛、郝卫平及王骏等三人曾在电力部门中共过事,王骏最近的6年间,一直于新能源司主持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四人所在的电力、煤炭及新能源部门都握有项目审批权,此次腐败窝案可能将能源项目审批环节中所出现的权力寻租、灰色利益链再度曝光。一位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管理层人士以“金太阳”项目为例,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讲述其中的利益关系。

   审批是关键

  “金太阳”全称“金太阳示范工程”,这是国家2009年起实施的一项光伏补贴政策,目的为支持国内光伏发电(如分布式项目)的技术进步及规模化发展,其拨款来自于中央财政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

  在首批补助中,国家按发电系统及配套工程总投资的50%至70%给予补助,此后每年的补贴额度并不一样。尽管补助额不同,但国家财政总计为“金太阳”提供了上百亿元的补贴。

  “拿到‘金太阳’的补贴,对光伏企业而言显得十分重要。”前述光伏企业管理层人士对记者说,‘金太阳’的实施单位是自建自用的电力用户、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等投资主体。获补后,那么企业则能“守株待兔”——坐等组件及其他设备的投资额降低,“当国家的补贴额与项目投资的实际成本一致后,企业再建光伏电站,相当于企业没掏一分钱。

  假设一个10兆瓦的工厂屋顶光伏电站,按每瓦7.5元来计算,其投资额为7500万元。若能搞定补贴,好似国家帮这家厂投了电站,企业相应节省了大量电费。

   如何敲开门?

  为了获取补贴,每家申报“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投资方会使出各种招数。

  前述光伏企业管理层人士就告诉记者,“金太阳”是由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下称“能源局”)三方一同来推动的。

  拿到“金太阳”补贴,企业先得有一个报批文件。该文件内,要告知相关部门其所使用的光伏组件效率、项目大小、电网接入标准等等。这些内容齐备后,该文件需提交到所在市、省及国家能源局等。而能源局、科技部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则会通过人才专家库来寻找合适的专家,并请鉴衡机构、各部委人员一同来对项目做评审。评审合格后,相关部门会对“金太阳”的过关项目进行公示。

  该管理层人士说,假设没有任何门路,只是按照程序来报批“金太阳”项目,也有可能获得补贴。但如果有门路并“请客送礼打招呼”的话,部分企业会使用这些方式,从而确保项目顺利。

  当初,他所在公司要报批“金太阳”项目时,他直接找了当地的市级能源部门,而北京方面并未直接寻找能源局有关人员,而是由其他关系来帮忙搭线的。能源部门相关人员可以参与项目评审,也可以给项目评审专家打招呼。

  该人士还透露,有些企业会在落实了“金太阳”补贴后,再寻找新屋顶开建。如果企业提前找好屋顶再拿着材料去评审及报批,可能会错过拿补贴的时限。

  这位人士透露,“金太阳”的补贴虽然总量大,但项目太多(几百个),因此每个项目涉及的资金额并不大。但如果有司级干部授意的话,这类项目基本没很大问题。

  在2012年11月~2013年3月,审计署对节能环保资金审计后发现,有8个“金太阳”项目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其中包括广东汉能、安徽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等项目。其违规问题涉及: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骗资金、“报大建小”、重复申报等。

  他还称,在“金太阳”工程的评审阶段,有关部门的管理也存在疏漏,“他们不可能一个个项目去做严格审核,去查看你要建的光伏项目屋顶所在地等。如果那样做的话,工作量会太大。

  因此,此后“金太阳”项目也被“度电补贴”所取代,补贴方式也从“金太阳”的“事前补贴”改为了“事后补贴”,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骗补行为的产生。同时,目前的光伏项目也从原来的审核制变为了备案制,从而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