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林业局周瑶伟副巡视员主持召开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2017年8月11日上午,周瑶伟副巡视员主持召开了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市人居委,南山区、宝安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城管局及相关街道办同志,局园林与林业处、城管监察支队、森林公安分局、宣教中心、内伶仃保护区管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刘海军主任通报了我市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排查情况,市人居委林振团副处长传达了省部署落实“绿盾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环保厅、发改委、林业厅等十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最后,周瑶伟副巡视员传达了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了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自然保护区事业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高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对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和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前所未有,解决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关注程度之高前所未有。各相关部门要认识到自然保护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有所了解,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要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项目。我市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情况比较严重,各区(新区)务必高度重视,在前期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初步排查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排查和核查,并于8月25日前将核查情况报送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以便汇总上报省林业厅和向市政府汇报。
三是要严格管控,严禁今后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开展各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一)建立常态化的检查督察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二)建立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管理台账和销号制度,发现一件整改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三)设立举报电话,局园林与林业处要按省林业厅要求,在9月1日前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报省林业厅备案;(四)建立案件查办的转办制度,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案件要及时报森林公安依法查处,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要及时转城管执法部门办理。
四是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在当地生态功能发挥、保护环境等方面重要作用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市民的保护意识,使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得到市民的认同和各级领导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