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自觉接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
周强:自觉接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周强在全国法院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自觉接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
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图为 全国法院联络工作会议现场。 孙若丰 摄
5月26日上午,全国法院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广泛听取、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补齐短板,改革创新,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周强指出,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是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加强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是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践行群众路线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要求,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按照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的要求,不断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健全机制,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联络工作,为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周强指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人民司法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三期叠加”,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向法院,案件数量大幅攀升,新类型案件持续增多,案多人少等矛盾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要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善于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人民法院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动力和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主动顺应代表委员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周强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用心做深做细做实联络工作,切实提高联络工作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扩大联络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有效落实定向联络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要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会议、参与调研、旁听庭审等方式,切实加强日常性、经常性的联系沟通,真正发挥好定向联络“全覆盖”和“直通车”的作用。要注重加强联络与推动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主动联系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坚持广纳良言、汇集民智,增进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共同破解难题、推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举措符合民心、顺应民意。
周强强调,要规范和创新联络工作方式方法,深入研究代表委员的职业特点和履职需求,切实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联络工作制度规范,有效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要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级法院以及法院各个部门的作用,有效发挥人民法院整体作用,进一步巩固与人大、政协有关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联络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要创新完善联络宣传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联络工作专项信息公开机制,充分运用媒体特别是网络沟通平台、手机信息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资源,切实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主动发声、敢于发声、正面发声,为人民法院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建立联络工作信息化平台,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联络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周强强调,要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广泛听取、认真办理和有效落实意见建议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有机结合起来,同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能力水平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推动作用。要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办理机制,加强分析研究和信息反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办理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保障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注重办理实效,把办理工作与履行审判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与制定完善工作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从中查找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的薄弱环节,研究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主动介绍司法体制改革和人民法院工作的最新动向,及时通报办理进度、成果转化与落实情况,虚心向代表委员学习,以诚相待,真诚沟通,做好释明工作。要选好配强联络工作岗位干部,切实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联络工作能力和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会议,副院长李少平同志通报了2015年以来全国法院开展联络工作的情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分别就围绕落实定向联络机制、加强关注案件办理和创新开展联络活动作了经验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负责人,各高级人民法院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联络工作部门全体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潘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