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放宽外资审核 中小企业或收益
6月24日,商务部发布通知,决定取消外商投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和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这是放松外商投资限制的一个重要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外资企业同样适用于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新公司法。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商务部决定取消对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通知》明确,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仍需符合《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及其他现行有效规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和配件证明》的办理工作仍按《商务部关于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06]201号)执行。
实际出资后,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投资者(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缴纳出资金额或提供合作条件的内容;缴纳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专家表示,《通知》所涉及有关外资公司开放注册的规定并未超出新公司法的范围。新公司法以取消成立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最大亮点,而本次《通知》正是新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实施后,监管部门专门针对外资企业发布的首个行政法规。新公司法与目前适用的外商投资相关法规,特别是商务部有关出资的规章之间存在抵触,法律适用方面出现了相应的矛盾,此次《通知》则对法律适用问题做出了澄清。
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中国今年5月吸引外资数额出现同比下滑,跌幅为16个月以来最大。商务部在6月17日召开的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中国5月实际使用外资(FDI)金额86亿美元,同比下滑6.7%,为2013年1月以来最大跌幅,4月为增长3.4%。累计来看,中国1-5月FDI金额489.1亿美元,同比增长2.8%,为一年来最差表现,4月为增长5.0%。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所提到的改革措施主要受益方为贸易公司、创业公司等中小型企业,对资金实力雄厚及有长期中国发展规划的大公司来说,公司注册、出资比例、注册资本方面均不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