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内鬼"商标侵权 东莞鞋厂反被疑为真正"李鬼"

30.04.2015  19:10

东莞裕盛鞋厂生产的运动鞋

刚因商标侵权被判赔偿近1亿的洋品牌“NB”,又卷入东莞另一起商标侵权诉讼

东莞黄江裕盛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盛公司)将6名员工扭送到派出所,原因是私自进行计划外生产,涉嫌侵犯美国新平衡运动鞋公司(New Balance Athletic Shoe,Inc.)(以下简称美国新平衡公司)的注册商标所有权。然而4月28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过程中,裕盛公司当庭被质疑并非得到美国新平衡公司真正的商标授权,亦涉嫌假冒注册商标。

而该案件中被侵权的美国新平衡公司,因进入中国市场以“新百伦”为中文名,其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伦公司)亦被卷入一起商标侵权诉讼。日前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新百伦公司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需赔偿9800万元。

围绕注册商标,美国新平衡公司、鞋厂工人、裕盛公司、新百伦公司授权关系与侵权行为错综复杂,堪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鞋厂工人因“假冒商标”被逮捕

东莞裕盛公司是一家为美国品牌运动鞋加工的台资代工厂。去年3月,其位于黄江的鞋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发现该工厂的工人私自利用该厂设备,自行在外面采购面料,大量生产计划外的MRT580BA型运动鞋,并当场查获未经授权生产的运动鞋548双(共价值363619.92元)以及同型号鞋面623.5双,同型号鞋底69.5双。

由于该型号鞋是美国新平衡运动鞋公司发出的生产订单,鞋厂员工在该订单生产过程中,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公安机关很快便以“假冒注册商标”立案侦查,并先后将高永红、刘晓东、刘莲春、张玉连、王小华、王娟等人抓获。

然而,在被逮捕近一年后,高永红、刘晓东等人承认违反厂规私自生产了计划外的鞋子,却依然不清楚自己被起诉的“假冒注册商标”究竟是假冒了什么。“没听说过新平衡、新百伦,我们在生产线上做的是NB公司的鞋子。”王娟说。

裕盛公司亦有假冒商标嫌疑?

美国新平衡公司在中国的注册商标是什么?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生效的判决书中,可以反映出新平衡公司在中国的诉讼及维权情况,全部都指向了1983年其在中国注册的注册号为第175151号“N及图”商标、第175152号“NB”商标、第175153号“NEW BALANCE”商标。

东莞裕盛公司并未出示与美国新平衡公司之间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而,从东莞裕盛公司出示的另外一份拥有该公司盖章的英文版信函可以看到,美国新平衡公司授权东莞裕盛鞋业有限公司生产和出口运动鞋、鞋产品和鞋部件附带二个商标,即“NEW BALANCE”及“NB”的商标,并没有授权附带使用“N及图”商标。事实上,东莞裕盛公司无论是计划内生产的、还是本案涉案的计划外生产的运动鞋中,鞋两侧都突出使用了大写、粗体的英文字母“N”标识,也即上述证据中并未授权附带使用的第175151号“N及图”商标。

“根据本案现有的证据,东莞裕盛公司生产的计划内以及计划外的NEW BALANCE运动鞋产品,都没有取得商标所有权人美国新平衡公司的同意和授权,”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的李艳波律师认为,“如果没有补充提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法证实东莞裕盛公司有使用美国新平衡公司三个注册商标的权利,那么,东莞裕盛公司本身也是假冒商标品牌的生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