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啤酒瓶伤路人 男子被判管制两年

20.09.2014  11:04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小伙阿海(化名)吃宵夜时与邻桌食客发生口角,一时冲动用啤酒瓶砸对方,不料没有砸到对方却误伤路人,致其轻伤。日前,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阿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两年。

  2013年9月9日凌晨零时许,时年17岁的阿海在大岭山颜屋村颜屋市场附近和朋友喝酒吃宵夜。期间,阿海与邻桌的食客“广西仔”发生口角,并被对方踢了一脚。阿海便拿起桌上的空啤酒瓶砸破向对方扔去。不巧,啤酒瓶刚好砸到一名路过女孩的脸部、手部等部位,受伤女孩报警。经法医鉴定,该女孩所受损伤为轻伤。

  经调查,阿海初一没读完就辍学了,后来干过几份临时工。案发后,阿海深感后悔,称以后要好好做人。

  阿海的父母也很痛心,表示以后会多陪儿子,尽力教育。阿海所在社区认为阿海因年少无知犯罪,社区愿引导其走向正途。在看守所羁押期间,阿海表现良好。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现行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考虑到阿海作案时是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再结合其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法院决定对阿海判处管制。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海管制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