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有干部打击暴恐执行不力被处理
□新疆日报记者 朱明俊
都市报讯 8月18日上午喀什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通报今年以来违反政治纪律的8起典型案件、对15名干部做出处理决定,其中5名干部在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喀什市15名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的决策过程中,部署不力,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甚至顶风违反政治纪律。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清、态度暧昧、丧失了政治立场。理想信念不坚定,违反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信教的规定,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甚至公开信教做礼拜。表里不一,做两面人,说两面话。对违规违纪案件预知预防预警能力不强,对一些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以至拖成大案,给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按照有关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喀什市对违反政治纪律的科级领导干部买某等三人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违规任命宗教教职人员的阿某严重警告、撤销职务处分;对打击暴恐专项行动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行动迟缓、执行不力的库某给予严重警告、撤销职务处分;对持有“三非”内容电子书籍的艾某进行立案调查;对违反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信仰宗教的明确规定,笃信宗教,屡教不改,态度恶劣,影响极坏的买某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对通过微信在工作群中转发带有民族歧视内容的音视频,利用互联网散播虚假、有害信息,破坏民族团结,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立场的肉某清除出公安队伍。对不认真落实宗教管理“两项制度”和违反“五不”承诺的阿某等6名领导干部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所在党委、党组严肃处理。
喀什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艾尼瓦尔·吐尔逊说:“喀什市通过对上述干部的处理,警醒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的领导。认真反思通报的典型案件,汲取教训,深入查找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干部动态管理监督机制。对有危害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言行的,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行动迟缓、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